据涪陵区纪委消息:日前,经涪陵区委批准,涪陵区纪委对涪陵区公安局原校园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治安支队支队长曹庆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曹庆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犯罪。
曹庆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经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察局报区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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