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涪陵区纪委消息:日前,经涪陵区委批准,涪陵区纪委对涪陵区中心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王晓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晓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晓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经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察局报区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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