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忠县纪委消息:日前,经忠县县委批准,忠县纪委对忠县政协原常委李明兵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明兵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红包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涉嫌犯罪。
李明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