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涪陵区纪委消息:日前,经涪陵区委批准,涪陵区纪委对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心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刘心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心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经济上贪婪,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经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并报区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