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春已至,不负好韶光!
3月20日,全国“两会”刚刚落下帷幕,坐落在北京西北郊外的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就迎来了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和省级纪委监委干部专题培训班第一期343名学员。
如何推进纪委监委的全面融合和战略性重塑,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性提升?锐意进取的新时代纪检监察人接受培训、充电提升,以实际行动回应改革的号召。
学思践悟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翻开培训班学员手册,内容丰富、紧张充实的课程安排映入眼帘。仔细研读,课程设置、组织形式、教学方式、课堂纪律等方方面面都体现出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山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曾庆勇表示,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驻全国政协机关纪检组副组长朱昌觐表示,将严格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顺利实施。同时,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改革中的违纪行为,以严肃问责推动改革主体责任落实,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从开班动员、专题教育,到分组研讨、业务讲解,培训班学员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潜心学习、深入交流,进一步坚定了忠诚纪检监察事业的信念。大家一致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
值得一提的是,培训班还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制定研讨计划,严格班级纪律,落实培训制度……严格的组织生活,使临时党支部真正发挥出战斗堡垒作用,让每位学员经历党性锻炼。
学以致用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3月23日,培训班学员迎来了激动人心的一天。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京揭牌。此前,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产生。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干部大会上强调,纪委监委合署办公重中之重是职能、人员、工作的深度融合,是“形”的重塑、“神”的重铸。要牢牢把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点基本点,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履行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持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纪委监委的全面融合和战略性重塑,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性提升。
“监察法的制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组建,为反腐败夺取压倒性胜利,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在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在晚间分组讨论时间,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副组长刘鸿炜满怀激情地分享了对这一历史时刻的感悟。他表示,要认真领悟赵乐际同志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监察委员会是反腐败专门工作机构,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四川省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陈祺难掩激动心情,郑重表示,将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组建完成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才真正进入深水区,如何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实现人员力量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高度融合、将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有机对接等等,培训班学员结合授课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讨论。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喇军说:“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如期完成了三级监察委员会人员转隶、班子组建、集中办公、转隶融合业务培训及挂牌工作,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继续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行使职权和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上下功夫,探索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体制机制,提高惩治腐败的效率,把制度优势真正转化成治理效能。”
“监察体制改革后,派驻纪检组将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可以说,派驻机构的职责使命更重了,责任更大了。”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干部冯治超表示,学习讨论使自己对所承担的职责权限进一步明晰。今后,将更加努力地履职尽责,让“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体现出来。
全面融合 整体性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
3月21日晚,一场活跃而有意义的讨论在分组研讨环节开展,江西省纪委常委庄国良接连抛出几个问题:“执纪监督、执纪审查部门分设后如何有效开展工作?”“如何把监督工作做实?”“如何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留置措施如何规范使用?”
作为改革先行先试省份,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逸铮当仁不让,一一解答。“改革后,北京市区两级内设机构均实现‘监审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赋予谈话函询、实施问责、监察建议、通报曝光、廉政档案等“5项权限”,并细化为11种监督方式。以谈话函询为切入点,全面了解分管区域政治生态情况……”
“依纪依法、保障权利,是山西探索使用留置措施的基本原则。根据规定,省监委确需采取留置措施的,应提交省监委执纪审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并报中央纪委备案;使用留置措施,应当在指定的专门场所实施……”山西省纪委监委的同志继续补充回答。
广泛交流,潜心思考,深入研讨……像这样的讨论,整个培训过程中,课上课下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培训倒逼大家课前加强学习、课中主动思考、课后总结提升,力求从专题授课中把握要领,在集体讨论中提升认识。不少学员表示,“思想火花的交流碰撞,让我们既学习领会到了新时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也学习了试点地区和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
浓厚的学习氛围,促使每名学员都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充电加油”,在收获满满的同时,对今后的工作也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组干部安立新深有感触地说:“作为一名纪检新兵,经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深化了对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认识,深化了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下一步将进一步转变理念,提升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探头’和‘哨兵’作用,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在驻在单位落地生根。”
时光匆匆。3月24日,培训班正式结业,学员们又将奔赴四面八方。湖南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王前良在结业式上饱含深情地说,“这次培训对我们把握形势任务、明确肩负责任、突出工作重点,都是难得的‘及时雨’。我们要把学习成果迅速转化为推进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积极谋划推动工作,积极适应新体制、新任务,重新认识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积极推进职能、人员、工作的深度融合,落实改革任务,不负职责使命。”
走出教室,远处山峦起伏,学员们脸上神色坚定。更重要的是,他们将带着新时代的使命与担当,向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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