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批准,2018年5月下旬至7月下旬,十四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对青杠街道党工委、福禄镇党委、广普镇党委、三合镇党委、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开展了常规巡察,对丁家街道三五村党支部、正兴镇大面坡村党支部、三合镇二郎村党支部开展了扶贫专项巡察。近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单位)书记(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组发现和群众反映的各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青杠街道党工委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未在深学笃用上下功夫;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不坚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差距,“慰问式”扶贫多,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不够有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不够深入;班子团结协作不够主动;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抓作风建设效果不够明显,部分机关干部存在“慵懒散”问题;纪律教育缺乏针对性,未利用本地区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红红脸、出出汗”未成为常态;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有差距,监督重点不突出,廉政风险防控不实不细。
福禄镇党委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部分党员对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认识不够深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差距,D级危房改造验收把关不严,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缓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不够深入;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够严格,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未结合实际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平衡,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有差距;部分机关干部作风不实不细,履行职责不到位;纪律教育针对性不强,未利用本地区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不严;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纪检组织监督重点不突出,效果不够好,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广普镇党委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全面不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不坚决不彻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差距,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D级危房改造和建卡贫困户稳定脱贫进展缓慢,污染防治工作攻坚力度不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迟缓;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违反党管干部原则,选人用人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资料不真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纪律建设乏力,领导干部存在特权思想,惯性思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组织“三转”不彻底,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三合镇党委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部分班子成员未按照“十破十立”要求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差距,扶贫对象确定不精准,D级危房改造和建卡贫困户稳定脱贫进展缓慢,推进生态创建、污染防治工作不够有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效果不够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未结合实际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对群众思想教育引领不力,少数基层干部热衷于封建迷信活动;违反党管干部原则,向区委推荐优秀党员不负责任,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少数基层党员党性观念不强;作风建设乏力,领导干部惯性思想严重,存在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纪律教育效果差,基层党员违纪问题较突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纪检组织“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乏力;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区委党史研究室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积极不主动;清除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不坚决、不彻底;党史编撰、党史资料库建设等重要工作推进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未结合实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力;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到位;纪律建设流于形式,作风建设乏力,机关作风散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派驻纪检组监督方式单一,重点不突出,监督效果较差。
区妇联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全面;没有按照“十破十立”的要求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推进群团改革重点工作有差距;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二级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不规范,机关党建弱化、虚化;作风建设不扎实,服务群众不主动,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学习、会议等部分资料不真实;存在惯性思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慰问品采购、财务管理等存在廉政风险;派驻纪检组监督力度不够。
区红十字会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全面;没有按照“十破十立”的要求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接见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时的讲话精神不到位,落实群团改革“强三性、去四化”的要求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不重视,未按照党章有关规定申请成立机关党支部,机关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抓作风建设乏力,主动作为氛围不浓,履行职责有差距;执行党的纪律不力,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丁家街道三五村党支部、正兴镇大面坡村党支部、三合镇二郎村党支部
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认识不到位,未把按时脱贫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未认真研究脱贫工作,脱贫思路不清,措施不实不细;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扶贫产业,增加群众收入,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等方面积极主动作为不够,存在“等、靠”思想;少数扶贫对象确定不精准,有关扶贫政策宣讲不到位,部分D级危房未改造,部分D级危房改造配套设施不齐全,群众不愿搬入;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单位)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处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市委书记陈敏尔关于巡视整改的讲话精神、区委书记吴道藩在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了要求。
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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