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市渝北区始终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比,也存在对所监督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情况了解不够透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力层层递减、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不够有力等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此,渝北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在做好本级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同时,建立完善基层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廉情制度,压实监督责任,倒逼基层纪检组织敢于监督、严于监督,推动渝北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全面向好。
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制度
认真摸清监督对象底数、纪检监察干部配备情况,查找梳理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实现上级纪委和下级纪检组织良性互动,共同强化监督,提升监督实效。
渝北区现有监督对象5.15万人。区纪委机关设14个部室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69人;22个镇街均配有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各1名,在编在岗专职人员44人;区纪委设派驻纪检监察组20个,单独派驻、综合派驻各10个,在编在岗人员63人。
从近年来渝北区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腐败窝案、串案看,被查处人所在地方、部门政治生态往往不太健康,个别领域甚至存在“潜规则”,干部“前腐后继”。渝北区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查找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发现个别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规定不到位;个别党组织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或者“一把手”独断专行,或者松松垮垮;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以亲属名义经商办企业;少数党员干部工作不上心、不担当、不尽责,民生事项久拖不决,慢作为、乱作为,等等。这些问题对党内政治生态造成不良影响,需要全面摸排、精准把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渝北区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在坚持基层纪检组织定期向区纪委报告工作的基础上,于2017年初探索试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廉情制度,出台《基层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廉情制度(试行)》,对廉情报告对象、报告内容、报告形式、问题整改要求等进行明确规定。2018年年初,该区纪委又出台《渝北区区管单位政治生态评价要点(试行)》,对廉情报告重点内容进行了丰富完善。通过廉情报告制度,基层纪检组织与区纪委相互“补台”、良性互动。一方面,镇街纪(工)委、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借力”区纪委,强化同级监督“威力”;另一方面,区纪委指导督促镇街纪(工)委、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和“显微镜”作用,掌握各地区各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如实向区纪委常委会汇报。
二、压实监督责任,如实画图描像
制度明确廉情报告重点内容,科学优化报告方式,督促基层纪检组织“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对照要求开展监督、查找问题,如实给所监督地方和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画图描像”,确保“情况明、问题准”。
(一)明确报告重点
针对所监督单位和地方领导班子,明确了八个方面的报告重点,即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的情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令行禁止的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情况;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情况;完成中央、市委、区委部署要求的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针对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报告内容,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廉洁自律、秉公用权的情况;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渝北区区管单位政治生态评价要点(试行)》对报告内容进行细化,列出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风建设、法治和德治建设等10个方面70条政治生态具体评价指标,作为基层纪检组织向区纪委报告廉情的重点方向和主要内容。
(二)对照收集信息
基层纪检组织按照报告内容和评价指标要求,发挥“探头”和“显微镜”作用,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信访举报、谈心谈话、对接巡察组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动态化收集廉情信息,开展常态化分析研判,力求准确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树木”与“森林”情况,发现和找准问题,并形成书面报告。比如,石船镇纪委书记报告了党委主要领导个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党员干部等存在的4个方面19个具体问题。又如,驻区卫计委纪检组在约谈收集廉情中,1名医院收费员主动向组织交代贪污80余万元的问题。
(三)优化报告方式
一是“随机+重点”。区纪委每月抽选部分基层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每次听取汇报前,一般提前一周随机抽选并通知报告人,有不良反映的地方和单位首先重点抽选。一年内,所有报告对象至少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1次。二是“集体+单独”。区纪委常委会集体听取基层纪检组织所监督单位和地方的政治生态情况,纪委书记和有关负责人单独听取所监督单位和地方领导班子成员的相关情况,对问题线索类的信息严格保密。三是“报告+提问”。在报告过程中,报告人主要汇报所监督地方和单位存在的问题,如实描述所监督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不仅要谈党风廉政工作和查办案件情况,更要科学分析研判领导班子、逐一给班子成员“画像”,做到见人、见事、见问题,同时,现场接受区纪委班子成员提问。报告结束后,区纪委班子成员逐一对报告情况进行点评发言,对报告不严、不细的,严肃批评,责令重新报告;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狠抓问题整改,彰显制度成效
抓住维护党内政治生态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做好廉情报告“后半篇文章”,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到位。
(一)开列问题清单
基层纪检组织报告廉情后,由联系该基层纪检组织的区纪委班子成员牵头,指导梳理廉情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结合区纪委班子成员的点评意见,分类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属于问题线索的,按问题线索管理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属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需要整改的,分别明确党组织和基层纪检组织的整改责任。该制度运行一年多来,42个基层纪检组织共列出问题整改清单42份,列出需要整改的问题913个。
(二)抓好反馈整改
由联系该基层纪检组织的区纪委班子成员负责,向相关单位党组织和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当面反馈需要整改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同时,联系该基层纪检组织的区纪委班子成员至少每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跟踪督促,确保一般问题立即改、重要问题研究改、紧急问题抓紧改、长效问题长期改。截至目前,廉情报告反映的913个问题已整改695个,按时整改率为76.12%;针对廉情报告中列出的制度漏洞,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和完善制度121个。
(三)严格考核问责
坚持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与考核评价、评优评先、调整使用等结合起来,作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责任上肩、任务落地。对整改不力的,及时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然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根据基层纪检组织廉情报告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区纪委和相关基层纪检组织认真调查核实,对拟提拔重用的3名区管干部人选提出了“暂缓”意见,查处违规违纪问题10起,纪律处分3人,组织处理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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