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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18-12-05 14:45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7日至6月7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对綦江区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巡视。2018年8月6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向綦江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市委工作部署,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8月6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后,区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和巡视整改专题会议,传达了陈敏尔书记在听取本轮市委巡视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区委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綦江发展的难得机遇,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交上合格答卷。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全区上下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坚不坚决、“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落实到不到位的重要标尺。8月6日,在市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綦江情况反馈会议上,区委当即表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抓整改;坚决严肃问责,动真碰硬抓整改;注重统筹兼顾,全面发力抓整改。”当晚,区委书记袁勤华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8月16日,召开了全区落实市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市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落实整改工作。9月5日,召开了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党组班子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全面自省整改,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党组以及各街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在9月底前都相继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切实为整改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凝聚行动共识。9月19日,召开了全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大会,对全区整改工作进行了再细化、再部署。9月30日,召开了区委常委会听取“1+3+8”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并对全区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切实统一了全区上下的思想行动,形成了巡视整改工作合力,为全面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统筹有序、扎实有效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区委落实市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袁勤华同志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区人大、区政协主要负责人和区委常委为成员,负责对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明确袁勤华同志为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区整改工作负总责;区级领导领导负责抓好分管、联系领域的整改工作。各街镇、各部门也及时成立落实市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机构,党委(党组)担负本单位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做到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递。制定出台了《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落实市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针对性提出了185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三)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全面整改基础上,针对重点问题分类处置、一抓到底,深入开展“3+8”专项治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整改任务。一是针对3个专项检查指出的问题,制定了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巡察工作等3个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打表推进整改。二是针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开展了选人用人工作、干部担当作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程建设领域和国有企业腐败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等8个方面的专项治理,有效遏制突出问题蔓延,形成强力震慑。三是针对巡视指出的华强公司环保搬迁、二桥奥源项目、綦江东站交通综合体等7个疑难问题,成立专班、挂牌整治,不推不拖、动真碰硬、创新推进,确保取得突破、收到实效。

(四)强化督促检查,全力推动落实。在推进整改过程中,区委进一步强化工作督查,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悬空。一是强化专项督查。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等形式,听取巡视整改方案制定、“3+8”专项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督促相关单位能推进好整改工作。二是强化日常督查。建立各牵头单位每周四报送整改进度机制,每周四向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度,做到“步步跟踪、层层督促”;各牵头单位也实时开展形式多样的自查自纠,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强化重点督查。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督查室,适时对各牵头单位针对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派员全程跟踪参与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推动巡视整改落到实处。截止目前,185条整改措施中,已完成47项,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的95项,计划今年内完成43项;巡视组移交区信访办的145件信访件,已办结134件,剩余11件属于涉法涉诉事项,已经判决或正在审理中。

(五)注重统筹兼顾,确保取得实效。在巡视整改中,区委牢牢把握市委和市委巡视组的要求,把巡视整改纳入全局工作中通盘考虑,按照“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以及敏尔书记来綦视察指示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结合起来,与落实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注重统筹兼顾,把巡视整改的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较真碰硬打表推进,切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针对巡视反馈指出本轮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上轮巡视整改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节点,精准发力、对帐销号,切实做到逐项逐条强力推进整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政治生态环境较差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拟定了綦江区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方案,将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街镇、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建设考核内容,完善了各级中心组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为辅的学习方式,强化了理论中心组学习督学制度,确保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有人抓、有制度、有成效。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因故缺勤的成员及时完成了补学。二是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办公室整理并向各级中心组推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资料,各级党委(党组)在9月15日前及时补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以及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文艺工作座谈会、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綦江实际,围绕学习主题形成642篇心得体会,202名区管领导干部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中心发言,97人次因公请假的区管领导及时进行了补学,进一步理解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内涵,并结合綦江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三是进一步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綦江区融媒体中心9月5日建成投入试运行,进一步加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通过党校干部培训、开设报纸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四个扎实”和“新发展理念”等具体内容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并组建由区文史专家组成的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六进”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切实营造了良好氛围。落实区委宣传部对户外公益广告阵地的管理权,开展城区范围户外公益广告规划布局摸底,正拟定《关于加强户外公益广告统筹发布和社会宣传设施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户外公益广告的规范管理。

2.关于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党政班子成员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带头剖析不够”方面。一是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再次认真学习了市委《关于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的意见》(渝委发〔2018〕21号)精神,重新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剖析。二是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十破十立”要求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完善了个人发言提纲。三是在9月5日召开的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党组班子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逐一重新进行了对照检查。目前,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针对“在肃清流毒方面,对干部群众的教育引导不深入”方面。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意见》《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和德治教育,严格对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进行年度抽考,全面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9月底前全区各级党组织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十破十立”纳入重要剖析内容。将肃清流毒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要求,纳入街镇、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指标。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将肃清流毒和破立并举情况作为干部回访、考察了解的重要方面,突出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把关。三是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南州百姓名嘴”(各级讲师团)为骨干,采用“书记讲党课、干部讲政策、专家讲理论、能人讲技术、百姓讲变化、模范讲事迹”的“六堂联讲”方式,“一镇一品”推进网格化宣讲,重点把薄熙来、孙政才阳奉阴违、另立旗帜,邀约民心、寅吃卯粮,随心所欲、践踏法治,破坏政治生态等事实及严重危害讲清讲透,切实消除了少数干部群众中模糊的、错误的思想认识。

针对“贯彻‘十破十立’要求有差距”方面。一是将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要求,作为区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全面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建设,确保了全区干部的政治思想坚定纯洁。二是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好落实市委巡视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将“十破十立”纳入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重要剖析内容,区管干部均对照“十破十立”进行了自我对照检查。三是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班子成员对“十破十立”重新进行了深刻的剖析,认真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改进的方向。四是深入推进网络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各种敏感信息316条。

3.关于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部分领导班子成员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稍弱”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制度。进一步充实学习内容,不断健全领导班子基本知识体系,增强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新发展理念能力,增强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水平。围绕开放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发展先后在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举办专题培训2期,培训各街镇部门主要负责人116名。二是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干部担当作为专项治理,制定下发《綦江区干部担当作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区委常委会决定事项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既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又严厉查处经办人员直接责任。目前,通报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件4件,对13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名,免职2名。三是对市委巡视组反馈的论证不充分、决策不科学的重大项目、推进乏力的重点工程,坚持“一事一策”,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目前,正严格按照有关方案和部署打表推进整改。

针对“领导班子引领本地区发展能力较弱”方面。一是制定下发《綦江区干部担当作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单位正在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点名道姓通报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件4件,对13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名,免职2名。二是优化干部考核工作,修订《綦江区承接市对区考核办法》,研究制定2018年度市对区考核指标责任分解方案和街镇、部门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2017年度承接市对区考核指标在渝西片区排名前三位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对考核指标排名末位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给予了通报批评,责令相关单位写出书面说明,取消其领导班子2017年度评选先进领导集体资格。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普遍不高”方面。

一是制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通知》(綦委组〔2018〕47号),在党政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政班子成员联系工作实际、作风建设实际、自身思想实际,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敢于揭短、敢于亮丑,相互批评有辣味,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100条,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二是区“四大家”主要领导和区委常委、区政府党员副区长带头,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共组成48个督导组,对区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导。截至9月底,全区所有区管领导班子已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将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组织函询、诫勉及个人重大事项变化等事项的情况作为重点督导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叫停并提出意见建议。目前,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针对“组织生活不规范”方面。一是坚持市管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按照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相关要求,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自觉性、主动性,区委书记袁勤华同志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生活16次,其他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生活143次。二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建立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台账,完善组织生活请假制度,做好请假记录。三是将区管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纳入每季度机关党建督查,对未按规定参加的进行约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的及时提醒整改。四是起草了《綦江区基层组织生活工作规程》,推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计划备案制度,强化工作指导,不断增强组织生活的计划性、系统性。五是按照《加强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保障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制定并规范落实《綦江区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綦委组〔2018〕22号),加强党建活动方案备案审查及效果跟踪。六是开展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随机调研和机关党建督查,强化对党费使用情况、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和记录纪实情况的督查,坚决杜绝记录造假、资料编造等行为,切实防止痕迹主义,对记录造假、违规发放奖金奖品、变相公款旅游的,严肃问责,予以通报。把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员分类积分管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方面。以深入开展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专项治理为抓手,出台具体方案,全力推动整改落实,一是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委办〔2018〕35号),拟定下发了《綦江区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要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为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议事机构,定期向市委和区委全会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正式启用“綦江区干部任用意识形态类专项审查表”,严格对新提拔的干部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评价。二是区委常委会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年度重要工作内容,每年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今年以来,已召开2次常委会议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强化督查检查。对7个单位2018年上半年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中心组学习制度情况进行了督查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对17个党委(党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四是区委主要领导与各街镇、部门党组织书记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压实了各街镇、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干部述职述廉重要内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切实加大对各级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

针对“社会风气受到一定污染”方面。一是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綦江区乡村文化振兴方案》,把乡村移风易俗行动列为《方案》中一项专项行动实施。二是加大殡葬管理宣传教育力度。举办了全区殡葬管理法规政策专题培训班,层层开展了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培训了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印发了《致全区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倡议书》,实现了对党员干部宣传的全覆盖。并通过宣传车、印发宣传单、悬挂标语、办专栏板报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各镇街属地化责任,负责对辖区内包括“活人墓”在内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目前,古南、横山、打通、永城等镇街对辖区殡葬领域违规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四是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活人墓”问题。针对东溪、横山等镇群众反映强烈的“活人墓”问题,责成区民政局逐一研究解决。其中横山镇观云庄小区业主群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已得到有效处置。针对东溪镇“活人墓”问题,责成区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会同东溪镇正按程序推进整改。

针对“非法宗教和邪教渗透形势较为严峻”方面。在打击非法宗教方面,一是区委常委会及时研究打击非法宗教工作,针对真理教会问题,区委主要领导挂帅任治理工作组长;研究制定了《非法宗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整治工作流程》《治理乱建寺庙和滥塑宗教造像整治工作流程》《迷信活动和假僧假道现象治理工作流程》等,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治理乱建庙宇和滥塑宗教造像工作的通知》;各街镇成立了治理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二是开展新一轮的摸排和监管工作。由街镇按照“一项一案”的原则,制定出分类整治方案,对重点任务进行一对一的动态管理。三是坚持疏堵结合,做好政策解释和法律宣传。共发放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500余册,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资料10000余份。在防范邪教方面,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基层基础。三是加强打击管控。四是加强教宣传工作。

针对“个别单位涉嫌有偿新闻”方面。一是加强管理。责成区委宣传部督促区属新闻单位对有关合同协议进行自检自查,对涉嫌违反规定的进行整改。加速媒体融合发展,严格落实采编经营分离。目前,区属新闻单位已开展整改,运营机制日渐完善。二是投入试运行綦江区融媒体中心,进一步加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建设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三是责成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制定出台《綦江日报社、区广播电视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区委实施意见改进新闻报道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加强綦江日报社、区广播电视台的经营管理。四是认真调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

6.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三大攻坚战”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不力”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綦江区重大疑难事项处置领导小组,将此问题作为工作专项之一,由施崇刚同志牵头,具体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问题,出台整改方案,定期研究债务工作。二是重新摸清底数。由国家审计署特派办对我区债务重新甄别,进一步摸清我区政府隐性债务、关注类债务和经营性债务总量。三是制定化解方案。制定了十年债务化解方案,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逐条拟定化解措施,对化解债务做到有章可循、有策可化,确保不因债务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四是从严从紧管控。严格执行《重庆市綦江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新上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将各单位债务管控情况纳入全区年终目标考核,对私自违规新增债务行为,实施“一票否决”。严格按中央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划出债务工作红线,正制定工作清单,并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针对“扶贫脱贫不够精准”方面。一是完善大数据比对机制,建立“凡进必比、季度动比”机制,已检索“四类人员”线索231条,点对点反馈给20个街镇,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理出全国系统。二是强化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制定出台动态调整方案和动态管理实施细则,及时举办全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大培训。建立街镇扶贫服务工作站、村级扶贫工作室和扶贫信息员队伍。建立精准识别拟与街镇领导干部、驻村干部、第一书记考核挂钩,与村干部待遇挂钩的机制,做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对不符合条件的445户,按程序清理退出,在《綦江日报》上进行公告,并在“一站式”结算平台上进行标注,及时停止有关政策享受。三是强化扶贫政策精准落实。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教育资助、医疗救助、危房改造、产业扶贫、社会保障等到户到人政策。四是全面开展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回头看”。对2015年以来实施的农村CD级危房改造对象户进行认真清理、全面检查,已取消133户不符合的农户资格。五是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按照A、B、C三类定期对全区在册在保的低保对象进行动态调整,对核查发现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对象户及时予以清退,已排查840户1783人,拟停发125户241人。六是创新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安排区级产业专项资金260万元用于重点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培育78位致富带头人并开展培训。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力度,已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35户121.5万元,正在办理9户35万元。

针对“环境污染防治不力”方面。一是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要求、时限和责任单位,并及时向有关企业、业主传达了区委、区政府的整改要求。二是加紧推进整改工作。起草了《华强化肥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处置实施方案》,完成华强化肥公司磷石膏渣场方量测量,完成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正加快推进华强公司“磷石膏”的外运工作。加强綦河城区段污染源头治理,綦河北街河段上4艘餐饮船舶已签订自愿拖移拆解合同;已完成南门观景台处污水散排整改,城区6处散排污水治理正在施工,年底前完成,綦江大桥至纸厂段1300余米一级污水干管已完成清掏工作。三是加强綦江河城区段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每日对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延长清漂作业时间。目前,清理岸边垃圾5.8吨、漂浮垃圾2.9吨。

(二)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区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主体责任意识较淡薄”方面。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布局,将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和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细则(试行)》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课程内容,按规定分批次组织全区区管领导干部赴区外市内相关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切实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实效。将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的重要理论、政策、会议精神纳入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举措、好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大公益广告发布力度,组织文艺工作者开展创作展演活动,在全区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浓厚氛围。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认真贯彻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强化考核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不折不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纪委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配套制度的通知》,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通报、约谈、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继续开展由区领导对分管单位和联系街镇领导干部约谈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将履责情况填入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大数据平台主体责任纪实系统。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定期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落实好责任清单内容,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扎实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运用典型案例说纪、说法、说德、说责。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时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汇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区委其他班子成员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实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管理,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同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针对“领导巡察工作不够有力”方面。一是区委切实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2018年以来,先后召开3次区委书记专题会、4次区委常委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二是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办设行政编制5名,已配备干部4名,1名副处级巡察专员配备问题正在完善选任程序;巡察组设事业编制5名,已启动2名人员调动手续,其他3名人员将尽快配备到位。三是综合运用12种巡察方式,深入查找发现区管干部的问题线索,2018年3月至5月,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10件;2018年6至8月,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35件。四是确保巡察整改成效,区委将巡察整改情况列入了对街镇、部门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被巡察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的必述内容,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建立了巡察整改督查“三方联动”机制。

针对“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方面。一是落实责任。认真贯彻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强化考核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不折不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二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两个责任”约谈台账记实、履责报表记实、专题报告记实等全程记实制度,经常性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科学考核。根据市对区党建考核指标,完善2018年街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和评价要点,严格逗硬实施考核,强化考核结果使用。四是失责追责。实行“全倒查”责任追究备案制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并公开点名曝光,倒逼责任落实。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区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一是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实行“三级监督”机制,强化交叉监督,从交叉督查至今,共发现问题252个,其中问题线索12个,处理15人。创新监督方式,全区325个村居设立纪检委员,特别是在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整治中,发现问题线索22条。将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及成员等“关键少数”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发现问题严肃进行问责,今年以来,问责19件12人。全面汇总分析,掌握政治生态,为区管领导政治画像,建立廉政档案,针对个人的特点及不足之处,有的放矢开展约谈,2018年全区各级各单位在约谈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12个,督促整改问题56件,及时整改率达100%,收集意见建议24条。二是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针对工作作风、工作方式等反映的一般性问题,严格落实谈话函询等约谈制度,及时开展批评教育,提醒纠正,让红脸出汗成常态。今年以来参加96个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共开展约谈1854人次。三是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施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季报表制度,对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纪实。四是持续开展整治违规大操大办、工作日午间饮酒、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专项治理。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牵头汇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36问》,已印制500余册发放到全区各机关单位。

针对“部分基层纪检组织履职不到位”方面。一是强化基层纪检机构工作考核。印发了《2018年度镇街纪检机构、区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情况考核办法》,将净化政治生态、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加强干部履职能力建设等14项重点工作作为考核指标,将突出主责主业贯穿于考核体系。对承接市对区工作考核目标及措施落实情况,从8月起实行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区委巡察办月报制,以确保年度各项目标考核任务全面完成。二是扎实开展落实“三转”情况专项检查。明确要求各街镇党(工)委、部门党委(党组)和各纪检机构认真对照纪检机构10个“必须做”履职重点和6个“不得做”硬性要求,全面彻底开展自查自纠。截至9月底,已整改纠正街镇纪(工)委书记12人、分工28项,派驻纪检组长2人、分工2项;整改纠正街镇纪(工)委副书记5人、分工5项。三是实行全程履职“纪实留痕”。由区纪委监委牵头编印了《綦江区纪检监察机构履职纪实手册》,将开展学习(会议)、廉政谈话、监督检查、执纪监察、制发文件(制度)等5方面的履职情况纳入基层纪检机构“纪实留痕”的重要内容,实行清单式管理,每年进行1~2次集中检查,督促街镇纪(工)委、派驻纪检组更好地履职尽责。

针对“监督执纪不够规范”方面。一是完善有关制度。区纪委监委牵头负责,制定了《关于监督执纪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明确从加强执纪监察法规制度学习教育、严格执行执纪监察制度规定、全面开展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清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问题线索的分办、规范审计问题的移送等六个方面进行整改,针对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20件,已办结10件,处分9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处理3人;正在办理10件。二是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区纪委监委与审计局联合研究制定了《在查办案件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实施办法》,明确了案件移送范围、反馈方式等,坚持案件同级移送、分工负责,加强了纪委监委与审计机关的协作配合,促进问题线索进一步规范。三是完善问题线索处置程序。研究制定了《问题线索处置实施办法》,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形成一套分工明确、规范高效的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研判机制,确保线索管理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无遗漏、无积压、不失管、不脱控。同时,定期召开问题线索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研判,对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判,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对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判,提出处置要求。

(三)基层党建弱化,干部工作有差距

1.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党员队伍结构不优”方面。一是建立全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基础信息台账,对近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社区党组织实行重点关注、进行打表整改;建立了党员发展信息摸排以及发展计划中期调整制度,加大对重点群体和领域发展党员结构化倾斜力度,确保年度指标计划用实用好。二是印发了《綦江区2018-2020年农村党员发展3年规划》(綦委组〔2018〕53号),确保一般村每三年、贫困村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青年农民党员。三是对各街镇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力争每年新发展3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党员200人左右,从源头上改进发展党员工作,

针对“村社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方面。一是建立村(社区)干部长效培训机制,村书记培训从不少于3天增加到不少于7天。二是制定《关于强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管理建立四项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指导街镇建立专职干部、群团干部及村(居)民小组长任前审查机制,纯洁干部队伍。起草了《綦江区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落实村(社区)干部补贴待遇,完成从优秀村(社区)书记、主任中定向招考公务员摸排上报工作,激发队伍整体活力。三是制定并落实《綦江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评绩定星实施办法(试行)》(綦委组〔2018〕26号),评定出70名星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70个星级党组织,切实建强基层党组织“领头雁”队伍。四是完成对贫困村、重点村第一书记调整,确保贫困村第一书记全部由区级部门派遣,严格按《綦江区驻村工作第一书记管理办法(试行)》(綦委组〔2018〕11号)进行管理。

针对“基层组织涣散”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组织生活有关规定,从严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按季度常态化开展基层党建工作随机调研,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印制《重庆市綦江区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和《重庆市綦江区党员活动证》,推动基层组织生活规范化、严肃化。三是集体研究确定党费划拨使用计划,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同时,按照党费使用原则,对划拨党费管理使用进行再要求、再强化,杜绝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四是在17个党支部试点开展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工作,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日常化、具体化,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活力。五是拍摄制作7期《我是党员》系列微视频,通过全媒体、常态化展播,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六是强化发展党员审核把关力度,对新发展党员党员全覆盖核查,对十八大以来各党统党员发展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禁违纪违规发展党员。

2.关于干部工作不够严谨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选人用人工作政策执行不严谨”方面。一是制定了《綦江区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綦委组〔2018〕49号),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宣传,对标对表选人用人规矩纪律,纠正选人用人违规情形。二是出台了《綦江区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任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街镇、部门选人用人工作。三是从严审查街镇、部门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对选任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干部选任工作环节不漏、程序不错。督促指导街镇、部门贯彻落实《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精神,在任职环节,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办理任职手续。四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关于选拔任用回避有关规定,在近期开展的干部考察时,督促指导被考察对象严格落实回避规定,在党委(党组)会讨论个人问题时主动退场回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面摸排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情况,针对个别需要实行任职回避的已拟定调整方案,待近期干部调整时再行实施。

针对“干部监督工作不到位”方面。一是把警示教育纳入党校主体班和专题班教学内容,在9月11日开班的主体班中开设《廉政与警示教育》课程。二是全面收集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干部的相互批评意见,逐条梳理、逐项研究,作为领导干部政治画像的重要参考。三是严格执行《重庆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办法》要求,探索建立干部“家访”制度,出台了《綦江区开展干部“家访”实施办法(试行)》(綦江委办〔2018〕33号),强化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对拟提拔重用的区管领导干部(科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坚持“凡提必访”。四是起草《綦江区干部监督信息联系通报机制》,每月收集纪检监察、巡察、信访、审计、公安等单位干部负面清单信息,运用“干部全息管理系统”不断完善干部“廉情档案”。五是广泛宣传、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对不如实报告干部严肃处理。六是将全区具有选人用人权的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范围。七是在确定干部2017年度考核等次时,广泛收集2017年1月至今干部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以及立案调查等情况,严格按规定确定干部考核等次,并书面征求区纪委监委意见。

针对“整治兼职(任职)问题不彻底”方面。一是成立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兼职(任职)问题专项整治,对在企业兼职(任职)的41名领导干部、66名一般干部进行分流安置。其中,35名领导干部已回机关安排工作并免去企业职务,6名领导干部继续留在企业任职,已按规定办理辞去公职手续,不再保留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执行企业薪酬待遇。66名一般干部已分流安排到工业园区管委会、东部新城(食品园区)管委会、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3个园区管委会工作。二是出台《綦江区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使用,畅通区属国有重点企业与机关干部调任交流渠道,有效扩展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干部成长空间,彻底长效整治机关事业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三是召开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改革情况通报会,深入宣传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相关政策要求;面向全区公开选拔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人员工作,聚集优秀干部到国企历练,不断提升国企竞争力和工作水平。

针对“老干部工作有差距”方面。一是针对巡视反馈问题,认真研学政策,采取上门送政策、沟通交流等方式,对重点对象常态化做好宣传解释和心理疏导工作;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基本待遇,加大关心关爱和特殊困难老干部帮扶力度。二是强化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除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外,要求各离退休党支部对重点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学习帮教措施。三是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区委老干部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信访办等部门对接配合,积极稳妥做好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

(四)“四风”问题较为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屡禁不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制定2018年街镇、部门考核指标时,原则上根据市对区考核指标和我区重点工作进行设置,严格控制新增考核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迎考迎评负担。二是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提高会议质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性会议活动的通知》,建立健全了会议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反馈制度、通报约谈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严控制发文数量,进一步精简、合并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时间,大力推行电子公文,减少纸质文件,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落实“无会月”“无会周”“无会日”制度,严控会议活动的规模、规格和时间。三是制定下发《綦江区干部担当作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綦委组〔2018〕50号),各单位正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点名道姓通报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件。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及时梳理汇总,建立专门台账,加强核查督办,对典型问题线索实行一案一交办或由区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并实行“一案双查”。进一步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力度,提升通报曝光实效。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违规大操大办和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频发”方面。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各级党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重申禁止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接待饮酒、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无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饮酒等纪律要求。二是提前摸排约谈重点对象。督促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对监辖范围内可能存在办酒问题或有饮酒爱好的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摸排,形成重点对象清单,提前开展专项约谈提醒打好招呼。三是开展党风带民风整治大操大办问题。责成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治滥办酒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治理,制定“七个一律”严查违规操办问题。在石壕镇开展“整治群众大操大办”移风易俗试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目前,正在全区推开。四是开展专项治理。在全区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将违规大操大办、接受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作为治理重点,着力整治有关问题。五是完善有关制度规范。继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备案、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等制度规定。编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6问》,对吃喝方面的6个问题进行解答,消除“模糊地带”,持续立规明矩。六是狠抓惩处问责曝光。对违规大操大办或违规饮酒的,从严从快处理到位。今年以来,已查处违规大操大办问题9个,处理9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人,查处违规吃喝问题3个,处理3人,同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3名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分管领导实行责任倒查,分别给予“通报”或“诫勉”的问责处理。

针对“公车管理较为混乱”方面。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租赁、定点停放“五定”管理;强化公务用车信息化、标识化、平台化“三化”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责成区机关事务局牵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明确日常使用、管理的刚性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切实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变相包车租车等问题。由区纪委监委负责,对相关单位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三是扎实开展自查整改。严格按照市纪委要求和市机关事务局统一安排,对全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彻底的清理检查。目前,各各单位结合实际,正推进自查自纠,抓紧修订完善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针对“滥发津补贴问题较为突出”方面。一是高度重视,形成方案。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印发实施《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二是及时工作,打表推进。成立綦江区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綦江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联席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限期打表推进。三是多措并举,确保落实。督促单位认真学习津补贴政策,严格按照方案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将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纳入区委督查范围,针对超标准发放年休假报酬、自建项目发放津补贴、超范围超标准重复发放津补贴的行为作为检查重点,清退工作正有序推进。

3.关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华强公司环保搬迁中政府不作为”方面。一是成立綦江区重大疑难事项处置领导小组,将此问题作为工作专项之一,由两名区领导牵头,具体负责华强集团相关问题。二是及时追回华强公司返还、奖励资金。三是督促、协调引进“战略合伙人”。四是积极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针对“綦江二桥及配套工程项目中政府慢作为”方面。一是成立綦江区重大疑难事项处置领导小组,将此问题作为工作专项之一,由两名区领导牵头,具体负责奥源水晶城建设和沙溪滨河路铁路棚洞覆盖问题。二是由区金融办牵头,制定《奥源.水晶城资产处置工作方案》。三是做好项目招商工作。由区金融办牵头,正积极与有关企业进行沟通洽谈。四是待奥源·水晶城项目重组后,结合该片区旧城改造进一步优化二桥方案设计并同步实施。五是由二桥指挥部代为管理綦河防洪堤、綦江—万兴公路下穿、铁路棚洞覆盖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六是确保拆迁安置户合法权益。七是区纪委监委正对二桥及配套工程项目中政府慢作为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针对“綦江东站交通综合体项目中政府不作为”方面。一是成立綦江区重大疑难事项处置领导小组,将此项目作为工作专项之一,由一名区领导牵头,具体负责高铁综合体项目建设问题。二是责成区城投公司牵头负责,坚持每半月开一次推进会,督促业主单位、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全力推进工程建设。目前,C区(广场)主体结构、公交站、停车库等配套设施建设正按工期节点推进。三是区纪委监委对綦江东站交通综合体项目中政府不作为正进行调查处理。

针对“康德城项目中政府违规提前预付工程款”方面。一是督促210国道改道项目按进度推进,确保基础设施项目2018年9月底前完成。目前,国道210线铝厂改线段工程已完成全线沥青油面、标识标线、人行道铺装、路灯、行道树、高边坡整治、隧道机电消防、隧道装修等工作,并于9月30日试通行。二是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三是区纪委监委正对违规预付工程款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针对“三江街道、赶水镇污水处理站建设中政府乱作为”方面。一是对原设计、审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并责成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二是已将原设计单位四川希望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此案正在受理之中。三是准备相关资料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将四川希望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四是加强对三江、赶水污水处理站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快进度,两座污水处理站已于今年8月投入运行。五是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先后出台了《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綦江区政府投资水务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中介机构服务互评互审实施考核细则》,加强对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发包、施工过程、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中介机构的管理和考核。

(五)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

1.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和国有企业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整改有关问题。一是督促自查整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区属国有公司重点对2014年以来的项目进行自查梳理,自查项目共计1251个,目前已建立台账,整改完毕。二是完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机制。起草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拟于近期报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后正式印发。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对2016年以来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投资400万以上的项目,逐个进行清理,并建立台账。四是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已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文件清理,并与区委党校拟定初步培训计划,纳入党校培训内容。

2.关于国有企业腐败问题较为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国企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方面。

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和国有企业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整改有关问题。一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全面清理2014年以来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1251个,实行台账管理。二是规范招投标活动。进一步加强招投标交易各环节监督,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管理,针对合同价超中标价、结算价超中标价项目建立专项台账。三是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印发了《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面清理2015年至今(即土地例行督察以后)存在的相关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打表推进整改工作。四是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梳理排查全区规划管理方面的问题,对陵园小学东部新城分校项目和新建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项目调整了控规,并完善调整了成果。五是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建立了资金申请退回机制,对工程项目资金申请超合同超概算的,退回不予拨付资金。对于工程结算价仅超合同的,要求书面报送超合同原因及整改措施。对提交预算评审超概算的,退回项目业主单位重新编制预算。六是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完善国企工作人员与行政机关事业人员关系脱钩方案,拟定了国有企业内控制度指导性清单,正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草拟国有企业自主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七是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对群众举报、巡察发现、审计移送等收集到反映工程项目方案的问题线索和反映国有企业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目前对国有企业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立案审查1件。

针对“国企管理混乱”方面。一是制定了国企改革方案,进一步梳理园城党工委、管委会、国资委、区属重点国有企业权责边界,完善运行机制和国企工作人员与行政机关事业人员关系脱钩。二是正在着手建设国资国企监管责任体系,对有关区属国有企业管理的制度进行清理,建立台账,出台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区属国有企业内控制度清单》等,制定了《綦江区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国企管理。目前,各区属国有企业已完成对企业运行的内控制度进行清理,建立台账工作。三是对部分干部失职渎职,涉嫌利益输送问题,区纪委监委已组建2个调查组正在开展调查核实。

3.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整治贪污挪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上下联动强合力。设立民生监督室充实工作力量、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制定《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二是强化督查排查,传导压力促整改。建立定期督查机制,采取个别访谈、走访排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等形式,每两个月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脱贫攻坚等工作进行一次综合督查,9月份成立5个督查组对全区20个街镇和13个部门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中,在每个街镇抽取一个村民小组进行全覆盖督查,走访715户农户,发现问题线索7条,经核实已组织处理1人,其他问题线索正在核实。对2017年7月以来的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大排查、大起底,逐一建立台账,共清理扶贫项目226个,资金11630万元,发现问题14个,全部进行了整改。三是开展民生监督试点,以点带面强治理。在古南街道和赶水镇试点开展“整治惠民资金领域突出问题”民生监督工作,探索积累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有效经验。通过开展大清查大排查、大走访大核查、大起底大比对,共发现问题141个,移送线索17条,取消3名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的补助资格,督促清退12人5600元。四是公开涉权事项,数据比对强监督。公开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强化比对核查和监督执纪,有效防止和发现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共比对发现党员干部本人及亲属涉权事项28850项,已核查9478项,发现10条问题线索,主动交代问题3人,清退资金近6万元。五是推行电子监察,科技发力增实效。通过全面网上公开民生政策、资金、项目,畅通网络举报,强化群众监督,定期比对扫描,精准发现问题,取消低保63户,调减待遇36户,取消高龄养老补贴1户。六是严厉查处问责,营造态势长震慑。通过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加强线索调度、通报查处情况,严厉查处曝光等方式加强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专项治理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共查处案件12件,处理3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问责12人。七是完善制度机制,长效治理筑基础。通过建立源头防控制度、健全监督执纪制度,从源头和事中监管、事后查处是三个方面构建长效治理工作格局。目前,反馈问题整改各项措施正在推进。

(六)上轮巡视整改存在的问题

1.关于区委抓重点问题的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区委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执行专题报告、述责述廉、通报、约谈、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继续开展由区领导对分管单位和联系街镇领导干部约谈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将履责情况填入全市纪实系统。二是持续抓好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区委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实施意见和区委实施办法,以上率下,层层落实;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区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专题汇报,及时向市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从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酒席等专项整治,20名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5.54万元,另有70名党员干部拒收“红包”礼金4.85万元。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查处四风问题19件26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2件85人,党内问责15件23人。切实强化民生领域监督,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建立大数据民生监察平台,从源头防范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常态有效治理。三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为抓手,坚持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认真落实《重庆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实施细则(试行)》,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推动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修订出台《綦江区区管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綦江区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任用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全区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干部选拔五个环节。实行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备案制度,严格审查各区级部门和街镇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对选任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干部选任工作环节不漏、程序不错。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精神,定期开展“带病提拔”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常态化开展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严格审查任职资格条件和选任程序,确保全区选人用人工作严谨规范。强化选人用人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干部选任程序和违纪违规的行为一律及时制止、坚决纠正,同时对当事人、责任人严厉问责、严肃处理。

2.关于巡视移送问题线索责任追究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治理方案。制定了《关于巡视移送问题线索责任追究处理不到位问题的治理方案》,明确从“全面清理巡视移送的问题线索,全面核查上轮巡视移送问题线索“一案双查”情况,全面启动再追责程序,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的要求,对违规决策的领导坚决予以追责问责”等四个方面加强整改。二是组建10个审查调查组认真调查核实。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办理109件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已办结55件,其中立案12件,了结43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12人;正在初步核实54件。三是全面开展审计移交件的办理。2013年以来,针对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20件,已办结10件,处分9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处理3人;正在办理的10件。四是积极开展问责。按照“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的要求,目前全区问责党员干部2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6人。

3.关于存在边改边犯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全区开展对照检查。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项目范围,清理原则和处理意见,对全区所有部门、街镇、国有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限期清退。目前,已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230万元。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发改委、区机关事务局等单位牵头,对历年以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例如,下发《关于开展公务用车加油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加油进行专项自查检查;以巡视、巡察、审计发现的滥发津补贴问题为重点,实施监督检查全覆盖,对清退不彻底和6月30日市纪委下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30问》后继续违规发放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由区发改委牵头对重点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招投标情况、严重超概算、审减率较高等情况进行全面稽查。在今后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点,防止边改边犯。三是进一步明确制度规定。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以上级政策为依据,清理区级津补贴相关政策文件,出台津补贴发放政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召开全区性会议进行解答;由区机关事务局负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公车使用管理要求;由区发改委负责,认真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和黑名单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四是规范线索收集移交程序。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和问题研判联席会议制度,每月15日专题研究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单位及时移交问题线索。五是狠抓惩处问责通报曝光。目前,对巡视移交的10件涉嫌违规发放津补贴单位问题线索正在初步核实,已对2件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的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审查。对于发现边改边犯等问题的,将坚持“零容忍”,一律从重从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问责,并一律通报曝光。同时,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案说纪,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消除认识误区。

三、巩固深化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为綦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经过近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全区上下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和补课。进一步深化了对巡视的认识,切实纠正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区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对党负责、对綦江干部群众负责、对綦江发展负责的态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政治生态得到有效改善,以实际成效推动綦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一)切实强化政治建设,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部工作的总遵循总指导,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綦江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推进。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思想上自觉认同、政治上绝对忠诚、行动上对表紧跟。二是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加强教育引导,抓住“关键少数”,严格按照“十破十立”的要求,制定具体任务清单,坚决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干净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三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从严,更加注重全面,将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处,切实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落实“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把组织信任、群众公认的好干部选上来、用起来。三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强化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实施“五大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加强基层“领头雁”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评绩定星工作,巩固和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四是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全力支持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区委巡察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抓作风改作风转作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始终“零容忍”惩治腐败,扎实做好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顶风违纪问题,进一步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始终保持力度不减,驰而不息推进后续整改。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扎实作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区委将持续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以严的标准、实的要求、铁的纪律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责任,切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分类推进。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坚持统筹兼顾,分类、分级、分布推进。对立行立改已经整改到位的,要进一步归纳总结建立机制长效防控;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完成的时间节点,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取得整改实效。三是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3+8”专项整治工作,逐一对标对表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回应、逐项明确,增强整治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切实通过提升站位、问题导向、定规立制整改突出问题,做到动真碰硬、集中治理,确保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四)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长效体制机制。围绕标本兼治,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努力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落实整改推进机制。定期梳理、报告整改进展,及时掌握全区整改推进情况。切实发挥好督查的“推进器”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作督导,推动全区上下把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问责追责,对不主动、不积极,不担当、不负责,消极敷衍、整改不力的,依规依纪给予严肃处理。二是着力抓好建章立制。加强对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统筹做好制度立、改、废工作,补齐制度的短板,构建科学合理、易于操作、规范民主的制度体系,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切实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升责任主体的制度意识和执行能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管和考评,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加大制度执行不力的问责力度,提高制度执行的效力,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五)拓展巡视整改成效,大力推动綦江转型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推动綦江发展的有利契机,以扎扎实实的整改落实成效,推动綦江因地制宜走好转型路,因势利导打造升级版,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一是围绕綦万联动发展,在协同协作中促进一体化。贯彻落实敏尔书记调研綦万两地提出的“谋划好推进好綦万一体化发展”要求,始终牢固树立两地发展“一盘棋”、群众“一家亲”理念,从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基础配套、公共服务等六个方面推动綦万两地协同发展、一体化发展。二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在转型升级中培育增长点。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以智能化赋予传统产业新动能,大力推进铝精深加工、汽摩整车及零部件、装配式建筑等产业智能化改造,启动规划建设15平方公里升平智能化产业园;围绕打造“綦彩画廊,三养綦江”旅游品牌,推进“旅游+”发展,加快古剑山、东溪古镇、横山等景区提档升级,让八方游客“想来、想留、想念”。三是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在惠民利民中办好民生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战略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就业、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突出抓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乡品质提升、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四是围绕扩大开放合作,在借势借力中增添新动能。进一步深化开放合作,多方借势借力,以开放促发展。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全面深化渝黔合作,加快推进渝黔高速扩能、中峰蟠龙抽水蓄能电站、藻渡水库等一批合作示范项目。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深化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围绕主导产业,突出抓好精准招商、“敲门”招商和专业化招商,着力在招“大”、招“新”、招“链”上求突破,不断为綦江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48657700;邮政信箱: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1号区委整改办A6-17。邮编:401420;电子邮箱:qjqwz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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