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批准,2018年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十四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对区交委党委、区民政局党组、区财政局党组、区水务局党委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近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区交委党委:贯彻中央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行动不够有力,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战略三年行动计划有差距,推进基础设施薄弱村交通建设不够迅速,“四好农村路”建设未按时间进度完成;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不够扎实,部分帮扶措施不够精准。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问题较突出;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民主评议党员不够严肃,部分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纪律教育抓得不够严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密。
区民政局党组:对落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有关政策不够重视,未认真组织开展需纳入低保兜底脱贫的建卡贫困人口排查工作;临时救助政策宣传不到位,建卡贫困户享受临时救助政策比例较低;对动员社会慈善力量助力脱贫攻坚不够重视,未充分发挥无定向慈善资金脱贫攻坚作用;督促检查镇街落实冬春生活救助政策不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未及时发现并纠正;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不实不细,个别班子成员挂帅不出征,部分党员干部对结对帮扶对象基本情况不清楚,部分帮扶资料填写不准确。践行“两个维护”有差距,未按照“十破十立”要求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肃,个别二级机构负责人“带病提拔”;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支部活动福利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区财政局党组:对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不够重视,未及时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制度,未不定期深入基层对扶贫资金监管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个别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不够扎实,对结对帮扶对象情况不了解,没有在因户施策、精准帮扶上下功夫,未及时帮助解决个别帮扶对象过冬住房保障。部分班子成员践行“两个维护”不够自觉,没有按照“十破十立”要求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议事决策不够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发挥班子成员作用不够充分;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没有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评比表彰好党员不够严肃;部分机关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纪律教育不够扎实,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区水务局党委: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不够彻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够到位,部分扶贫工程项目建设存在质量问题;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不够扎实,帮扶措施不够精准,未解决个别帮扶对象过冬住房保障,部分帮扶资料填写不准确。未按照“十破十立”要求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够有力,部分污水处理站(厂)建设项目未按期完成,少数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作风建设不够扎实,个别党员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少数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纪律教育缺乏针对性,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被巡察党组织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处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市委书记陈敏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讲话精神和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会精神,并对做好巡察整改提出了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将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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