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荣昌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荣昌区委批准,荣昌区纪委监委对荣昌区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原政委徐政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政峰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徐政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荣昌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荣昌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徐政峰开除党籍处分;由荣昌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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