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批准同意,决定于2019年2月21日至4月28开展十三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此次巡察区委派出8个巡察组,对2个区级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对14镇街及其村(社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同时,组建4个组,重点对8个镇22个贫困村开展机动巡察、专项检查。
根据要求,此次巡察重点围绕“四个落实”、“八看”、“一加强”以及“六个围绕”,检查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党委(党工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委(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情况。同时,高度关注扫黑除恶、生态环保、教育卫生、食品药品、惠民政策、农地“非农化”等方面的问题。
巡察期间,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区委巡察组向社会公布了受理信访的方式、范围和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与本轮巡察有关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附:十三届区委第八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