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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立案查处非中共党员监察对象14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19-02-22 15:38

监察体制改革后,荣昌区监察对象扩大到2.78万人,实现了对全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9件119人,同比分别增长8.79%、7.69%,其中非中共党员监察对象案件14件14人。

在区纪委机关原10个内设机构的基础上,新增5个纪检监察室、1个法规研究室、1个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执纪部门达到14个,执纪监督一线人员编制占到纪委监委行政编制数的75%以上。实现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建立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互相协调、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

探索派驻机构改革,成立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向21个镇(街道)综合派出5个监察室,在152个村(社区)设立村(居)监察监督员,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2018年,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处置问题线索345件,同比增长79.19%,立案审查71件8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

先后出台《重庆市荣昌区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实施办法(试行)》《重庆市荣昌区关于执纪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报移送办法(试行)》《重庆市荣昌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执纪监察工作规范(试行)》等制度规定,推动纪法有序衔接和监察工作稳步开展。

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2018年,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99人,其中前两种形态占比94.19%,努力实现“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促进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重庆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罗泽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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