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万盛经开区石林镇镇村干部“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举行,镇党委相关负责同志就近几年发生在石林镇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分别说纪、说法、说德、说责,全镇90余名干部参加了警示教育会。
“感受很深,触动很大。”农林村党支部书记陈祖林现场聆听警示教育会后无限感慨,“案中人曾是朝夕相处的同事,如今却成为了反面典型,他们的教训极其深刻,给我们敲响了廉洁警钟,告诫我们要阳光办事、透明办事。”
增加“自选动作”
发动群众盯紧身边“微腐败”
石林镇“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十分具有贴近性。其反面典型全部来自石林镇,“案中人”曾经都是村级两委班子的主要负责人,都因为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甚至触碰法律红线走上违纪违法的邪路,最终受到严肃处理。
“陈永明身为两河村村委会主任,套取资金为村社干部违规发放补贴2万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按规定存放集体资金,截留并私自存放集体资金23万元,违反廉洁纪律;在集体事务管理中,向群众吃拿卡要,多收取群众2.5万元费用,违反群众纪律,情节严重……”警示教育会的第一项议程是由石林镇人大主席犹春其通报两河村、庙坝村4名村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处分决定。
随后,镇党委4名班子成员分别围绕“纪、法、德、责”,结合实际工作,谈体会、谈认识、谈整改,两名村干部作了交流发言。石林镇党委书记刘毅说:“陈永明等人的所作所为,背弃了当选村干部时的承诺,辜负了组织的培养,伤害了党员群众的感情。他们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造成的影响是恶劣的,暴露的问题是严重的,带来的警醒是深刻的。我们要认真总结,反思指导、监管、服务基层的问题和短板,从机制上、方法上、作风上查根源、找问题、添措施、抓整改、抓落实、抓长效。”
鉴于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角都是村干部,都是身边的“微腐败”,石林镇党委在警示教育会结束后还增加了一个“自选动作”——走村入户为村民宣传基层干部应该遵守的廉洁纪律,并张贴区监察室和镇纪委的监督举报电话。
“老张,两河村两个负责人都出了问题,这个事情也提醒我们,要加强村民对村干部的日常监督。我们今天来主要是给你宣传介绍村干部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不该做,让大家心头有数,以后再出现在群众身上揩油的事你们可以及时向镇里反映。”石林镇党委组织委员沈庭建来到两河村村民张元良的家中,发放宣传资料,详细讲解村干部的行为规范。
“这个做法要得!村里老人多,不晓得这些,才让陈永明干了这么久的坏事都没被发现,现在总算晓得了。”张元良高兴地说。
“你看这一条,如果村干部有这些行为,你们就可以举报。”沈庭建又来到村民陈绍珍家中,拿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部分摘选,一条一条的读给她听,并把印有区监察室和镇纪委举报电话的宣传资料贴在她家墙上。“张贴举报电话,即是表明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也能起到震慑作用,让村干部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案情回顾
说涨就涨的社保指标费
陈永明的案子得从2016年说起。2016年本是两河村村民的好年头,“南天门风力发电”项目征地农转非社保指标下来了,村里共获得了14个指标。
可是,村民们没有想到在这个指标的收费标准里还暗藏“文章”。
最初,经过两河村和其他村协商,社保指标费是按每人5.5万元的标准收取。但,两河村的部分征地农转非村民们是按照每人7万元标准上交的。
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事还要分两次来说。
第一次,是2016年8月2日,两河村组织召开村干部会议,研究社保指标费收取事宜。这在时任两河村村委会主任陈永明看来,是个“机会”,于是他在会上提议,提高征地农转非社保指标收费标准,按照每人6.5万元的标准收取,多收取的每人1万元作为村里的工作经费,村里的其他干部没有表示反对,于是社保指标费就这样被提高了。
本来,提高指标费标准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从程序上来讲,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只是,在陈永明心里有个顾忌,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来讨论,能提高收费标准吗?就算提高了,这钱,好支配吗?于是,村民们的意见,就这样被忽略了。
第二次是在收费过程中。这次,陈永明甚至没和任何村社干部商议,直接自行决定按每人7万元的标准收费,多收取的直接作为自己的辛苦费。陈永明陆续将自己负责的6人的社保指标费收取上来,共42万元。
有钱的日子就是“好”,陈永明没有把钱按规定存入村集体账户,而是直接把钱款放在自己家里。从2016年8月至当年年底,陈永明除退还其中1户多收取的1.5万元外,其余多收取的7.5万元,全部被他用于个人的日常生活开支。
好景不长,2017年初,时任两河村党支部书记任恩会提醒陈永明要将收的指标费存入村集体账户。陈永明个人虽然不是很乐意,但还是先后于2017年3月23日和5月8日,分别将收取的6名村民(按5.5万元每人计算)的指标费21万元和12万元上交村集体并存入村集体账户。
钱入账了,陈永明反而不踏实了。自己不但违规多收取了费用,还私自把多收取的用完了,你说能踏实吗?
陈永明开始分别向缴款村民打招呼,叮嘱村民对外宣称每人只交了5.5万元。
2018年6、7月份,石林镇纪委开始调查陈永明的问题线索。
陈永明害怕自己在征地农转非指标中的问题被组织调查,再次通过当面和打电话的方式分别叮嘱缴款农户,让他们对外宣称只交了5.5万元,并提出多收的1.5万元以后会退给农户。
2018年10月,陈永明在接受组织调查后,调查组明确要求其将多收取的指标费按规定上缴。
此时的陈永明早已经将多收取的7.5万元全部用完,无钱退还,只好向其亲人借钱来退还。
2019年3月,陈永明被责令辞去石林镇第十九届人大代表、村委会主任职务。
纪委书记有话说
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亮剑”
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张兴安说,万盛经开区近期查处了几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出部分村(居)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村(居)务公开、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等规定制度,从而发生少数村(居)干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万盛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室在全区开展警示教育,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受到震慑、受到警醒,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知晓底线、筑牢防线,真正敬畏法纪、遵规守纪。同时,针对查处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其中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形成了《关于基层党组织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万盛经开区“三不”机制一体推进情况调研报告》《关于管住村社区“微权力”预防“微腐败”的几点思考》等研究成果,督促相关部门出台制度,及时堵塞漏洞。
接下来,万盛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室将深入推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亮剑”,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区纪工委监察室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各自对分管片区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蹲点”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建立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台账管理、限期整改、随时约谈、定期排名通报等制度,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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