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9月,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7件53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37人,问责6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人。
(一)受处理人员情况
从处理对象看,受处理的53人中,县处级3人,占5.66%;乡科级及以下12人,占22.64%;村(社区)干部38人,占71.7%。
(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
从运用“四种形态”看,第一种形态处理37人,占69.81%;第二种形态处理11人,占20.75%;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占9.43%;第四种形态处理1人,占1.89%。
(三)问责情况
被问责的6人中,县处级3人,占50%;乡科级及以下1人,占16.67%;村(社区)干部2人,占33.33%。
(四)问题类型情况
查处的47件问题中,腐败问题15件,占31.92%;失职失责问题28件,占59.57%;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件,占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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