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县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5件12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组织处理93人,责令3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1个单位限期整改,2个单位受到通报批评。启动问责18件,问责25人、3个单位。
从处理对象看,受处理的129人中,县处级20人,占15.5%;乡科级及以下61人,占47.3%;村干部48人,占37.2%。
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看,第一种形态处理92人,占71.3%;第二种形态处理29人,占22.5%;第三种形态处理6人,占4.7%;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占1.5%。
从问题性质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占40%;腐败类问题占32%;失职失责问题占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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