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要求,今年我市将实施健康医疗扶贫专项行动,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将扩大到30种以上,到今年底每个贫困县将至少有1所二甲医院。
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将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三建好”、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达标”、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切实做好健康扶贫工作。
其中,医疗卫生机构“三建好”,即每个贫困县建好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每个乡镇建好1所政府办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好1个卫生室;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即每个县医院的每个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2020年年底至少有1名全科医师,力争全科医生达到2.8名/万人;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注册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医疗服务能力“三达标”,即每个贫困县有2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2020年年底至少有1所二甲医院等。
与此同时,我市将做好贫困人口医疗救治工作,确保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30种以上,做到“应治尽治”;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家且有签约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做到“应签尽签”,将因病致贫返贫风险较高的贫困户纳入签约服务范围等。
据介绍,通过深入实施健康医疗扶贫专项行动,总体上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慢病和重特大疾病门诊自付比例控制在20%以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到30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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