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重庆市铜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重庆市铜梁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铜梁区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李松辽、邹锡阳、汪明、陈代彬、陈恒煦(女)、周会(女)、宗程、袁登胜、席章玲(女)、唐世琼(女)为铜梁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
重庆市铜梁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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