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中共重庆市渝中区纪委(以下简称区纪委)和重庆市渝中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合署办公。区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区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单位构成。区纪委和区监委,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共有内设机构18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政研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区委巡察办),直属单位一个重庆市渝中区留置管理中心。行政编制116名,其中机关76名、派驻纪检组23名、派出监察室9名、巡察办8名;事业单位编制9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3.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3.54 万元,比2019年增加534.5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06万元,比2019年增加493.4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4月起15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及2019年10月起检察院转隶的28名同志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我委保障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798.48 万元,比2019年增加4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社区监察监督员工作专项补贴等,主要用于社区检查监督等重点工作。
渝中区纪委监委部门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0.50万元,比2019年增加6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22.50万元,比2019年增加14.5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工作职能增加,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大,接待中央纪委监委、各省市纪检监察委、兄弟区县调研增加,需我区配合中央、各省市、兄弟区县案件工作量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比2019年增加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中检察院按职能划转3辆执法执勤车辆用于办案,办案工作量加大,外省市县案件外调工作量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一致。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67.26 万元,比上年增加164.6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4月起15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及2019年10月起检察院转隶的28名同志的按工资关系由我委保障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98.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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