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批准,区委巡察组对南城街道、蒲吕街道、旧县街道、安居镇4个镇街下属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延伸巡察,对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旧县街道、安居镇、少云镇、围龙镇、西河镇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生态环保专项巡察。近日,区委巡察组陆续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钟伟,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波等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出席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钟伟出席区委生态环保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会议并讲话。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波出席巡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并讲话。
现将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村(社区)延伸巡察发现问题
南城街道下属村(社区)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部分村(社区)干部规矩意识不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个别村(社区)对民生领域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企业污染防治工作不够有力。村级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蒲吕街道下属村(社区)
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党支部党费收缴不够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个别村工程项目监管不够到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旧县街道下属村(社区)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有差距,推进打赢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不够。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好,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够有力。推进乡村治理存在短板,廉洁风险防控不够扎实。
安居镇下属村(社区)
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个别村推进精准扶贫项目行动缓慢。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个别村阵地标准化建设仍需加强,本土人才管理、党员发展程序不够规范。民生领域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廉洁风险。推进乡村治理不够有力。
二、生态环保专项巡察发现问题
区城市管理局
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环保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要求有差距,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督促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用力不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部分班子成员生态环保责任意识不够强。履行生态环保监管责任不够实,执法监管力度偏轻。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区水利局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全面。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有差距,积极主动履职不够,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好,督促相关镇街整改上级反馈环保问题不够彻底。贯彻执行水土保持工作力度不够。履行生态环保监管责任有差距,日常监管执法偏弱,私采滥采地下水等违法行为禁而不止。
旧县街道
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学用结合不够。落实区委生态环保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整治、落实河长制等工作有待加强。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街道纪工委履行生态环保监督责任有差距,推动解决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安居镇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学用结合不够,工作推进较慢。落实区委生态环保部署要求不够到位,推进河长制成效不明显,人居环境整治不够有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效果欠佳。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镇纪委履行生态环保监督职责力度不够。
少云镇
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到位,部分干部群众参与生态环保工作自觉性不高。贯彻落实区委生态环保决策部署有差距,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效果不够明显。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部分班子成员履行生态环保“一岗双责”不够有力。
围龙镇
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保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区委生态环保决策部署有差距,督促工程项目推进不够有力。党委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引进企业未注重环保要求。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未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镇纪委落实生态环保监督责任力度不够,监督执纪形式单一。
西河镇
落实上级党委生态环保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个别污染源失察失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较为缓慢。落实“党政同责”和监督责任有差距,场镇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仍需加强,对辖区企业环境例行检查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工矿企业依然存在脏乱差现象。镇纪委履行生态环保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巡察期间,巡察组还收到反映被巡察村(社区)一些“两委”成员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等有关单位处理。
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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