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批准,县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分别完成了对丰都国投集团、县供销合作社、县公共住房保障中心、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含县旅游产业开发服务中心)、县城建中心、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10个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近日,县委巡察组向10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县国投集团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差距较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不够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差距大。压力传导不够有力,不正之风禁而未绝,存在形式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国有资金监管不够严,存在廉洁风险。
县供销社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不够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推进供销体制改革有差距,谋划推动供销发展不够有力,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不够好。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执行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不够严。“四风”问题纠治不彻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资产管理不规范,风险管控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较薄弱。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制度有差距,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纪律教育不严实,警示教育不深刻。对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县公共住房保障中心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有差距,推进直管公房并轨管理改革不够有力。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对保障性住房监管不够严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有薄弱环节,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执行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县城建中心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推进“三大攻坚战”还有短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够有力,对企业资金风险管控不到位。履行城市建设参谋、服务职能不够好,落实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不够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项目建设监管不够到位,向企业转嫁单位相关费用,部分领域存在一定廉政风险。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够严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对审计指出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县旅管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打好“三大攻坚战”不够有力。内控制度不健全,对项目建设监管不够到位,项目发包不规范,向企业转嫁单位相关费用,部分领域存在一定廉政风险。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不够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纪律教育不够严实。对审计指出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县民政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有差距,对落实民生保障政策的监管不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问题纠治不彻底,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走样。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严格,违规配备干部,临聘人员“优亲厚友”现象突出。对审计指出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推进退役军人服务队伍建设滞后, 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有差距, 履行优抚对象解“三难”职能不够规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四风”问题纠治不彻底,官僚主义禁而未绝,对部分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够好,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县信访办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全面、不深入,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到位,机构改革推进力度不够。担当尽责、为民服务存在差距,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未绝。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到位,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存在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在推进机构改革深度融合上力度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纠治“四风”不够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担当尽责存在短板,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执行新时代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不够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严实,“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不力,日常监管存在漏洞。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全面深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不够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机构改革推进力度不够。纠治“四风”不够彻底,形式主义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被巡察单位的一些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参加反馈,传达了中央、市委和县委有关巡察整改的新精神、县委书记徐世国同志在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各被巡察单位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担当,严肃对待反馈问题,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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