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批准同意,决定于2020年7月15日至9月18日开展十三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此次巡察区委共派出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医保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10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同步组建专项检查组,对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开展延伸巡察、专项检查。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紧盯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查找十三届区委换届以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同时,把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六稳”“六保”政策要求、落实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民生领域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腐败问题、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具体见附件《十三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成员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巡察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反映:
举报电话:
023-44568793(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023-81651610(区委巡察办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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