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忠县新立镇“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现场,气氛严肃,大屏幕上播放着《友情下的贪欲》警示教育片,画面中该镇建管办原干部李伟几度哽咽:“被查处前,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无人知晓,其实都是愚蠢的贪念和可笑的侥幸心理在作祟,如今自食苦果。希望大家以我为鉴,不要在工作中动歪脑筋、打歪主意。”
时间回到2014年6月,忠县水务部门在新立镇实施山坪塘整治工程,时任该镇百粮村党支部书记的李伟负责协助镇政府从事本村整治项目资料申报、工程验收、运行管护等工作。在填报项目资料时,李伟想到本村五组村民杨某某屋后、七组村民姜某门前两口山坪塘已于2013年被县国土部门纳入土地整理项目并准备开始实施,便打起了“如意算盘”:如果把这两口山坪塘重复纳入到水务部门的整治范围,并由自己承建,就能“空手套白狼”从中获利。
李伟找到时任分管副镇长廖福柳(另案处理)寻求“帮忙”。在其“关照”下,2014年9月,李伟以其亲戚陈某某的名义与百粮村村民委员会签下山坪塘整治承包合同。
2015年2月,当县水务部门、新立镇政府分别组织验收时,李伟利用职务便利,将土地整理实施完毕的两口山坪塘虚假指认为水务部门的整治工程,顺利通过验收,骗得补助资金12.7万元据为己有。
2016年6月,尝到甜头的李伟故技重施,将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排水沟、便民路冒充为鑫润蔬菜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再次骗得补助资金12万元。
2019年12月,李伟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3万元。
为做细做实审查调查工作“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针对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忠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县监委派出监察室、乡镇纪委片区协作机制和村务监察监督委员会履职机制,加大对基层“微腐败”的整治力度,并将个案整改与系统防范、源头治理相结合,梳理近2年信访反映、民意调查、案件查办等情况,深入23个村(社区)调研,查找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利用公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突出问题。
同时,探索试点村(居)干部及其近亲属对本村工程“零承包”、村级公务“零接待”、惠民补助资金“零现金”、婚丧喜庆事宜“零违规”、村级组织涉农“零收费”等“五个零”制度,坚决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