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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 荣昌区 >> 巡视巡察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棠城清风 时间:2020-09-07 20:00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5日至12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供销合作社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3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供销合作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区供销合作社党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我区供销工作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及时召开党委会、党员大会、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巡视巡察相关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赵乐际同志有关要求和陈敏尔同志批示精神、区委书记曹清尧同志关于巡察的指示精神,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逢会必谈整改、逢会必抓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我社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抓认真抓,务必抓出成果抓出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制定《区供销合作社党委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区供销合作社党委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区供销合作社党委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传导责任压力,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明确整改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有序的推进全社的整改工作。

(三)巩固拓展成果,力促常态化制度化。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问题,我社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修改了机关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1. 针对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一是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已开展助农贷、兴农贷、贴息业务、代账、代办执照业务。二是2020年3次约访某公司清算小组及职工代表,对所提出的关于门面拆迁款偿还欠原工商联基金会问题要求区供销合作社出面协调减免偿还款。了解对方所提出的相关访求情况和做了安抚工作。

2. 针对为农服务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已经建成的镇街基层供销示范社充分运用财政资金购买的门面做阵地,持续开展农资和生活用品销售、配送、社会化服务等经营活动,更好的为“三农”服务。如今年为社区居民提供米、面、粮油、菠、蔬菜水果等生活用品、为农民开展机耕、机插秧等社会化服务、农资、化肥配送等。二是艾谷农资公司门面于2020年8月1日交房后将用于出租赚取一定收入。

3. 针对执行党内法规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组织中心组成员对《中共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了自学,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贯彻落实。二是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改,按照新修订的机关制度,将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分开召开。三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班子集体领导作用,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记录,记录详尽记录了会议过程、参会人员表态发言内容。

4. 针对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修改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将集中学习研讨写入中心组学习制度中。二是中心组学习采取以交流学习研讨为主,从巡察反馈至今,我社组织中心组学习3次,其中2次集中学习研讨,1次实地参观学习。学习内容加入了业务相关知识,在参观学习中实地了解蔬菜基地情况,坚持了学用结合,坚持学深笃用、知行合一,不断提高了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5. 针对落实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的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对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文件,对表述不准确的地方进行了修改。二是组织专人对单位职工电脑进行了再次检查和清理,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营造风气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6.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

一是严格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述职评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对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时间进行了完善。二是利用周五集中学习、支部党员大会等时机,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和意识形态管控提醒,加强了qq群、微信群意识形态管控,严格管理意识形态,没有发生意识形态领域相关问题。

7. 针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利用党委会、周五集中学习组织职工学习了《重庆市荣昌区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内设机构领导成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加深了我社干部对选人用人相关程序的学习理解。二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回避制度,考察对象不参与党委会、不参加考察工作。严格试用期考核制度,干部任职试用期满后,按规定开展任职试用期满考核。严格选拔任用把关,严格执行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向派驻纪检组征求考察对象廉政意见。严格任前公示制度,严格任前公示时间满5个工作日。

8. 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机关退休支部严格按照《中共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规定,我社退休支部已做到党员每月缴纳党费,每季度缴存银行一次。

9. 针对支部对党员管理有缺位的问题。

一是核查蒋某某党员身份。巡察反馈后,我社派专人对蒋某某同志档案进行查找。二是按照失联党员程序处置。按照区委组织部建议,我社按照失联党员处理程序处理了蒋某某同志组织关系问题。

10. 针对机关党支部未按期换届问题。

一是按照《党章》要求,我社机关支部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向区直机关工委报告了相关情况,区直机关工委于5月8日进行了批复。二是组织党员在4月3日对《党章》进行再次自学,引导党员学好党章、遵守好党章、维护好党章,加深机关党员同志对《党章》的理解和贯彻。

11. 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担当精神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了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头脑,通过学习教育增强了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制定科室和人员岗位责任清单,做到责任清晰、各司其职、失职问责。三是加强谈话提醒,通过集中提醒2次和个别谈话提醒8人次,对干部职工在生活上、工作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治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2.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是加强了干部职工廉洁教育和提醒,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严格公务接待。根据我区公务接待标准制定了我社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食堂就餐,接待标准和陪餐人员不超过有关规定,一律不得提供酒水(外事和招商引资活动用餐可提供酒水但不得提供高档酒水)。公务报销实行“一事一结算”,结付需具备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点菜清单、财务发票(公务卡刷卡回联单),并按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和审批后结帐。

13. 针对增加下属企业经济负担问题。

从巡察反馈后,该公司不再开支与公司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

14. 针对存在享乐主义倾向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自学的形式,学习了潘继明、张永斌两名同志先进事迹,发挥榜样作用,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二是从巡察意见反馈后,我社职工办公室由职工自行打扫,班子成员、区管职级干部办公室由领导自己打扫。

15. 针对机关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结合“制度执行年”,组织修订了机关管理制度。二是把制度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已组织职工对新修订的制度进行1次集中学习,营造自觉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巡察反馈后,加强科室之间、职工之间相互监督,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4次。

16.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从2018年起,我社不再有项目资金与基本支出混用的情况,现在都严格做到了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我社已加强机关财务制度管理,做好办公用品的收发领用登记制度,已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17. 针对日常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开展较少,个别职工法律意识淡薄,发生违法行为的问题。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观喻茂坚陈列馆、观看廉政教育片《护航扶贫路》,并围绕廉政教育片开展集中讨论。组织职工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增强了职工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二是对个别受到处理的职工进行谈话提醒、加强教育。

三、巩固成果,注重转化,坚持弛而不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

经过本次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区委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发改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经完成的、没有彻底解决的、需要长时间整改的,要分类处置。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着力推动供销事业上新阶段。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供销各方面工作。切实利用巡察整改,推动供销综合改革、“三社”融合发展、系统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再上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46766919;邮政信箱: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大厦616办公室,邮编:402460。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0年8月21日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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