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日至11月底,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举措,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排查梳理出11项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32条具体整改措施。坚持长短结合,坚持与意识形态工作相结合,坚持整改落实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巩固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到位。 进一步健全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县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6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3次,深入推进制度管人、职责管事、依法行政。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要求不够到位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有差距问题。一是进一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二是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回头看”专项行动,逐项“做减法”,确保按时“清零”。三是实行平时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坚持月督查季通报,定期召开调度会,追责问效,落细落实。四是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五大标志性战役,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四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城乡环境联防共治。五是为扶贫项目建设开设绿色通道,三建乡、南天湖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全部实施完毕、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2.关于统筹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双赢工作持续发力还不够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市县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双赢工作方案要求,编制落实丰都县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双赢工作实施方案。二是主动优化脱贫攻坚项目审批服务,积极强化扶贫项目污染防治技术指导。三是指导三建乡鱼泉子人饮安全项目实施建成交付使用。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够扎实方面的问题。
1.关于“四个意识”树立不够牢问题。一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党组成员每人每年作重点发言不少于2次,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二是进一步细化领导分工,理清职责边界,减少职责交叉,班子成员决策议事会上明确表态,文件签注明确意见,勇于担当负责。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规矩和服从意识,对党组交办的问题坚决服从,干事、开会不推诿扯皮,无拖着不办、甚至“踢皮球”的现象发生。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一是强化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坚决落实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加强。二是强化支部建设,配齐配强支部班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党小组设置并常态化开展活动。三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认真组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坚持局领导按期上专题党课,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印发《中共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建立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常态化约谈机制,班子成员约谈职工30余次。三是坚持开展“以案四说”,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教育,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4次。开展廉政风险点防控,全局查找廉政风险点86个,落实防控措施66条,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四治理四提升”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违规发放福利补助情况发生。执法支队违规发放高中考夜间巡查、夜间处理环保投诉等补助4240元全部退回。同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规范财务管理,理顺审签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四)关于抓牢抓实督查、主题教育等整改工作还不够方面的问题。
1.关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个别案件督促整改不及时问题。一是强化统筹,坚持每月调度督查倒逼推进整改。二是坚持平时督查与专项督查、平台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动态掌握情况,限时推进整改。“龙河东区过江管网工程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正加速推进扫尾工作。
2.关于市环保督察整改办交办的整改任务未完成问题。一是调整充实县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加强组织领导,传导督察压力,推进问题加快整改。二是针对市环保督查整改交办任务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责成责任单位增添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进度要求,加大整改力度。三是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打表推进,点对点开展督导,确保问题如期整改到位。
三、今后工作打算
目前,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部分长期整改任务还需常抓不懈、持续推进。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把整改成果融入落实到生态环境实际工作中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带领系统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巡察部署和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二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反馈意见持续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四是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创新紧密结合,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强化丰都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70702532,邮政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邮编:408200。
中共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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