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2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局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共三个方面11项,局党组照单全收,在广泛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后,制定整改方案,将问题细化分解成23条整改清单并予下发。各责任领导主动认领,亲自协调、督查、跟进整改情况。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每月向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解决问题进展情况。截止6月30日,已完成整改17条,并建立长效机制;剩下6条整改工作稳步推进,计划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要求不够到位方面。一是加大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指导推动全县各级党组(党委)建立了全面依法治县(镇、街、乡)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QQ群。制定印发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重大法治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印发了《丰都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运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制定方案加快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并增加公证辅助人员2名,合理安排公证事项和顺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公证服务预约等待时间。三是加大法治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助推脱贫攻坚的通知》,实现33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7月底前各村(社区)至少开展1次法治宣讲和法律服务活动。起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三治结合”建设。四是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求,配齐调解队伍,加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力度,6月16日至30日对各调委会进行案件评查,指导规范各调委会调解案件。五是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
(二)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规范中层干部任免程序,党组书记带头严格执行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二是对在同一科室、司法所任职十年以上的中层干部,建立台账,结合工作情况、年龄结构及编制管理要求,逐步交流调整。三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党组会每两个月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红镰”党员志愿服务等制度,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较为薄弱方面。一是严格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1次、作风建设工作会2次。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组长及工作人员参加局班子会4次,职工会2次。三是严控廉政风险,进一步规范调解案件补贴,加大案件真实性审查力度,对2019年的调解案件开展全面审查,对2017年、2018年的调解案件进行抽查。四是严格法律服务队伍管理,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五查五整顿”专题教育活动,着力纠正法律服务行业重难点违规执业问题。五是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加大《社区矫正法》宣传贯彻执行力度,举办专题学习培训会2场次,培训80余人。六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销程序,规范机关、工会财务管理。
三、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取得新成效
虽然我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办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正确用好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做到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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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丰都县司法局党组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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