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负责受理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3.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4.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办理县纪委、县监委管理的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回复工作。
5.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县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负责办理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管理的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6.负责丰都县纪检监察机关自律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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