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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来源:武隆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0-09-27 13:04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主要用于工作日期间为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职工提供工作餐,兼顾公务接待工作餐。

二、机关食堂由办公室统筹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物品采购、物品管理、人员管理、卫生管理、菜单制定、接待安排等相关事宜。

三、机关食堂须依法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运营。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和工作帽,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做到服装统一整洁,并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

五、机关食堂食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分类规范整齐摆放,做到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食堂内应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防止食物中毒。

六、机关食堂所有设备均应登记造册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灶具、电器等设备均负有管理职责,要熟练掌握其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确保正确使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七、机关食堂应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健康膳食理念,节俭文明用餐。


机关食堂卫生制度

一、机关食堂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厨房、餐厅有防鼠、防蝇、防尘和污水排污等卫生设施。

二、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应每日定期对食堂进行清理,做到无垃圾污物,每周五进行一次大扫除。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蜘蛛网,桌椅无油污、灰尘,炊具摆放整齐规范,操作间保持清洁干净,下水道做到每天冲洗,餐厨垃圾做到及时清理。

三、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加工和存放。容易腐烂变质食材在加工前应做好冷藏保鲜工作,做到干净、新鲜、不变质、无杂质、无异味。

四、餐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并放入消毒柜消毒,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五、机关食堂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六、厨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食品安全。

七、不得在机关食堂内随地吐痰、乱丢乱倒垃圾。

八、机关食堂应自觉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


机关食堂物资采购制度

一、机关食堂食材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采购。食堂管理员应定期进行市场询价,并对食材供应商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及健康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合理确定食材供应商,做到质量可靠、食用安全、价格合理、数量适当、供货及时。

二、机关食堂固定资产按机关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和管理。

三、禁止采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食材。

四、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扶贫产品。

五、食材采购应严格执行验收、入库程序,对实物品种、数量、规格与供货清单不相符,以及变质、变味、损坏的不予接收。

六、机关食堂管理员应建立物资采购清单和进出库清单,并由管理员、主厨、副手共同签字确认,对物资使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七、机关食堂采购实行按月结算制。结算费用时需提供采购物品清单及采购物品正式发票,按程序报销。


机关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一、食堂管理员职责

1、负责食堂所需食材、用品的采购,做好收支流水账,按规定程序结算报账。

2、负责对每日用餐人数进行分析和预估,适量安排工作餐。

3、负责对菜品供需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对食材人均消耗进行定量统计分析,严格成本控制措施。

4、负责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搞好清洁卫生,保证食品安全。

5、负责对食堂炊具、餐具、桌椅、电器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6、负责对职工节俭文明用餐情况进行监督。

二、食堂主厨职责

1、负责拟定每周食谱清单,并按时按需准备工作餐。

2、负责提出食材采购计划,对每日购入食材的品种、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签字。

3、负责食材的保质保鲜,确保在保质期内用完,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浪费。

4、负责厨房灶具、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食堂副手职责

1、负责做好菜品洗切、调料备用等烹饪前期工作。

2、负责做好厨房灶具、餐具的清洗和消毒,每天供餐完毕后及时将餐桌收拾干净,椅凳摆放整齐。

3、负责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经常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

4、负责对每日餐厨垃圾进行称重,并作好相关记录。


机关食堂节俭文明制度

一、机关食堂实行自助餐就餐方式,提倡少量多次取餐、节俭文明用餐。

二、机关食堂应每日提前对用餐人数进行分析和预估,适量准备工作餐。

三、机关食堂应根据每日菜品供需情况,动态调整更新菜品。

四、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应强化节约意识,提高食材利用率,减少食材浪费。

五、机关食堂推行“光盘行动”,全体干部职工应按需取餐,做到不剩饭、不剩菜。

六、机关食堂设立流动监督员,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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