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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 长寿区 >> 巡视巡察

交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来源:长寿清风 时间:2020-09-29 17:11

按照工作安排,第三交叉巡察组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对长寿区委教育工委、新市街道党工委进行了交叉巡察,2019年2月27日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第三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第三交叉巡察组对区委教育工委进行集中巡察,并于2019年2月27日向区委教育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区委教育工委在第三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迅速召开区委教育工委会议,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区委教育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干科),负责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在走访调研、认真准备的基础上,3月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深入查找症结、剖析原因的基础上,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落实第三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长教工委发〔2019〕50号),为问题的整改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精心组织,扎实整改。区委教育工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任务清单。将巡察组反馈关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等6方面的14个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加强监督,强化问责。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建立整改工作月调度、月报告、月通报制度,实行整改销号。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加强了整改工作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办,对整改落实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反馈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进行有效整改。

二、落实整改措施,巡察问题整改卓有成效

(一)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有差距”的问题

健全区委教育工委学习制度,制定区委教育工委2019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每年区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丰富学习形式,通过区委教育工委会、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职工会等方式,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等多种学习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3月以来,区委教育工委中心组集体学习3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等地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两会”期间6次下组团的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市委常委会2018年民主生活会通报》等;召开区委教育工委会议9次,3次进行专题学习,特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区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

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教师学习意识,以各种会议和培训为平台,以网络、书籍、“学习强国”APP等为载体,全面提升本系统干部教师党建知识水平,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学习、理解。抓好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修订完善了《区教委职工会议制度》,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职工会议,组织机关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精神。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实行专人、专簿对职工参加会议情况进行考勤和记载并对机关党员进行了党建知识专题测试。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区委教育工委会议事规则》《区教委委务会议事规则》,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机制,明确了区委教育工委会和区教委委务会的议事范围、主要职责、工作原则、会议制度和决策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区委教育工委会议集体民主研究决定。议事程序更加严格,班子成员在集中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得到落实。健全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民主决策的透明度。

基层党建工作列入区委教育工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区委教育工委会安排部署党建重点工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4月召开了2019年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印发了《区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教工委发〔2019〕)1号),对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召开了2018年度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听取了12个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区委教育工委书记作了点评和指导。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3月召开了区委教育工委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第三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交心谈心、自己查找、组织提出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严禁征求意见走过场,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好人主义,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洗澡治病”的目的。

(二)思想建设方面

4.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的问题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全区教育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组及成员,印发了《区委教育工委关于调整全区教育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组及成员的通知》(长教工委发〔2019〕)45号)。区委教育工委班子成员带头定期或不定期到所联系学校(单位)督促指导党建工作,在3月份指导和参加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4月召开了党建工作现场观摩会,观摩了黄桷湾小学“主题党日”案例视频,为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供有力指导。基层党组织定期报送“三会一课”报备表和党建工作信息简报,大力推进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制定区委教育工委2019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等多种学习形式,确保学习质量。坚持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实际,活学活用,统筹规划,坚持把理论学习与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围绕解决问题和加快发展,最大程度地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杜绝出现“两张皮”现象。

5.针对“意识形态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区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召开2次区委教育工委会议部署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制发了区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明确主要任务,细化工作机制,强化管控督促落实。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考核内容,纳入全系统领导班子述职评议、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抓牢抓实。

(三)组织建设方面

6.针对“基层党组织功能不突出,组织能力不强”的问题

 4月,在区委党校举办了为期3天的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参训人员61人,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的能力和水平。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准绳,加强检查指导,开展后进党支部整顿,全面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考核验收,区委教育工委命名了本系统首批12个党建示范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本系统党建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强化保障,落实了民办教育行业联合党支部的活动阵地,配齐了班子成员,添置了办公设备,保障了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确保了支部活动正常开展。

印发了《区委教育工委关于成立区委教育工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长教工委发〔2019〕46号),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区委教育工委班子成员在3月份带领机关科室有关人员参加并指导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在2018-2019学年度书记(校长)年度考核中,党建工作占40%。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教委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主题为《牢记使命,敢于担当,为办人民满意教育不懈奋斗》的党课学习,同时积极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学习,并结合科室实际交流个人学习教育情况。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机关部分党员和学校党组织书记到凤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到凤城街道顺风亭社区开展文明劝导、捡拾白色垃圾、清理卫生死角等活动。

7.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印发了《区委教育工委关于退出领导岗位人员管理办法》(长教工委发〔2019〕49号),加强对退出领导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取消了“视导员”设置。进一步健全教育系统领导人员配备、调整、交流体制机制,严格按职数配备领导人员,拟采取领导人员交流轮岗等方式,3~5年内逐步解决本系统领导人员超职数问题。

深入基层学校对超编学校教师分流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等形式征求各学校和教师的意见建议41条,在此基础上起草了《长寿区超编学校富余人员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稿)》,拟用3年时间,通过城区缺编学校进行公开选聘、超编学校按照核定编制数额进行“双向选择”等多种形式逐步分流,明确过渡期限、消化方式,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所有学校(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均通过区委教育工委会议集体民主研究决定。区委教育工委会议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有效防止了临时动议和“一把手”说了算。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长寿区教委机关上挂锻炼人员遴选及管理办法》,遵循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只减不增、规范管理的原则,规范区教委机关上挂锻炼人员的遴选和管理。同时,注重工作的延续性和机关稳定,逐步消化机关长期大量上挂锻炼人员的问题,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四)作风建设方面

8.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组织开展了全系统领导人员办公用房清理工作,4月20日前全部完成了整改。同时形成了工作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超标使用办公用房。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反对“四风”,厉行勤俭节约,持续推进节约型、效能型机关建设。按照《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到工会活动有计划,经费预算科学合理,严格控制用餐,并严格按标准执行。

严格按照“1+3”文件规定,认真开展机关违规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清退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并下延到系统内的学校(单位)。

9.针对“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区教委机关职工考勤制度》,进一步规范因事、因病等请假人员的请假管理,严禁出现不假脱岗行为,每月统计职工出勤情况,经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签字后在政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

出台《区教委机关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财务管理基本原则和基本任务、经费类型和管理要求、报销程序和要求、会计档案和会计人员管理以及资金、资产、票据管理要求,重点对日常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机关基建维修等作了明确的界定和规范,并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五)纪律建设方面

10.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差距大”的问题

坚决落实“1+3”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制定了本系统财务检查整改意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津补贴已经全部清退;对食堂经费进行了专项清理规范,并全部整改。按学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相关学校(单位)进行了处理。组织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制度、财经纪律教育培训,明确岗位职责,提升业务素质,把好经费收支关。严明纪律要求,对学校的上报数据及时进行严格的抽查、核实,特别是对异常数据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杜绝虚报、瞒报、漏报。

强化对教育系统领导人员和教师的日常监管。一是加强教育系统领导人员的监管。召开了2019年长寿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会暨2018年度长寿区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全面从严治党暨中小学新提拔领导人员廉政谈话会议,加强对领导人员的廉政教育。二是加强教师日常监管。修订出台了《关于中小学素质教育目标考核办法的实施意见(修订)》(长教发〔2019〕55号),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与考核。先后出台了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系列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全区教师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纪政纪和《十项准则》学习、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训、严格师德考核和专项治理、树立师德师风先进典型等,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规范了干部教师从教行为。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出台了《关于印发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教工委发〔2019〕43号),细化了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全面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按月、按季度认真填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情况,区委教育工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向上级汇报履职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履职情况。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1.针对“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不够”的问题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主动融入,积极参加区委教育工委会、区教委委务会及办公会、机关职工大会、教育系统专题会等会议,重点监督“三重一大”决策过程,掌握教育系统主要工作推进情况;主动介入,以干部回访、教育扶贫检查等专项工作为契机,深入所辖学校(单位)听实话、察实情;多渠道多形式强化节假日期间纪律提醒,及时释疑解惑;紧紧依靠基层纪检干部,压实监督责任,延伸监督触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提醒教育,防微杜渐,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专题培训,提高其监督能力与水平。坚持问题导向,以涉权事项申报项目为基础,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认真开展教育扶贫领域学生资助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区教委真查、真抓、真改,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积极参加区纪委组织的培训学习,不定期召开组内会议,及时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深学透,强化学习成效,持续在提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能力上下功夫。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已约谈区教委4名科室负责人,了解科室主要工作,摸清廉政风险点,倾听建议意见,加强教育提醒。对信访反映集中的2名学校负责人,开展提醒式谈话,督促师德师风建设。推动驻在部门理清廉政教育工作思路,对全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题培训,邀请区纪委领导作《严守纪律规矩切实履职尽责》宣讲。

12.针对“侵害学生家长利益问题突出”的问题

严格执行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渝教财(2013)92号)、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暂行)〉的通知》(渝教财(2013)96号),牵头对全区营养午餐学校进行了全面检查,交换了意见,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

13.针对“存在教育扶贫资助违规现象”的问题

督促出台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让学校有规可行、依规而行,让贫困家庭学生照章可查、有规可循。加大学校资助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力度,加强全区学校资助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以进一步提高全系统资助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执行力。加大指导力度,牵头对2019年春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报营养午餐的材料进行逐个审核,指导学校对受助贫困生的准确认定,把握政策、把好关口、统一尺度,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予以清退,做到“应享尽享”“应清尽清”。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监督检查,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2019年教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教发〔2019〕53号)、《关于开展教育扶贫领域学生资助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长教发〔2019〕59号),在全区所有幼儿园、义务教育、中职、普通高中学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联合区财政局组成5个检查组,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将全区教育阶段的资助管理工作全面纳入检查范围,全面规范的落实好资助政策。

14.针对其他问题

结合实际制定了《长寿区教委机关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并组织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

组织全系统对违规收取学生资料、饮水等费用行为进行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复查和重点抽查。从即日起,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警示教育,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强化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

区委教育工委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组织的要求及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的开展,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持续推进后续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度不缓,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拿出吹糠见米、滚石上山的劲头,紧紧围绕第三交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相关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在抓好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在逐条逐项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见微知著,找准问题“症结”所在,补齐体制机制以及制度短板,持续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关键节点的监督检查,强化机关干部职工和全体教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真正做到单位内部、系统上下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新市街道工作委员会第三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第三交叉巡察组对新市街道党工委进行集中巡察,并于2019年2月27日向新市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察意义

党工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形式,是优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制度保证,严格按照第三交叉巡察组和区委巡察办要求,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推动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改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新市街道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形成党工委书记负总责、主要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统战委员负直接责任、深入抓,责任科室负具体责任、主动抓的工作机制。巡察整改期间,共组织召开党工委会议10次,领导小组工作会、推进会4次,专题会7次,工作会9次和干部大会5次,有计划有步骤高效率地推进整改工作。二是抓好责任分解。对照巡察组反馈的6大类28项问题,经充分讨论,制定《新市街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新市街道被巡察问题规范整改责任落实清单》,细化每个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协助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做到明确“时间点”“路线图”“责任人”。三是强化跟踪督办。建立健全督查机制,持续强化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倒排时间点、倒逼责任落实,坚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定期分析研判整改工作,落实销号管理、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以严格细致的督查督办推动巡察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党工委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6大类28个问题,逐条逐项定措施、逐条逐项抓落实。截止4月26日,已立行立改销号17项,制度整改销号6项,按上级要求落实常态化整改5项。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核心意义和精神实质,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领和推动当前工作。组织党工委中心组学习6次,专题学习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中未及格的干部,进行学习补课和再测试。

2.针对“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一是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规划引领,结合街道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等制定《新市街道10年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四好公路”等项目建设。

二是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加快污水处理扩容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建成投用后污水处理率将达100%;加强日常河库巡查,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理力度。

三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农地姓农”重要批示精神,针对重庆良木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改变用途修建农家乐的问题,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已限期整改到位。

    3.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详细核查并作情况说明。党工委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市街道党工委会议事规则》,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坚决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讨论决定环节,坚持与会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表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4.针对“ 民主生活会执行不规范”问题

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在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新市街道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19年4月4日召开的新市街道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坚决摒弃“好人主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街道班子成员坚持强化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按规定通报个人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如实报告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及亲属涉权事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针对“机关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存在造假情况”问题

机关支部迅即召开支委会,认真反省,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虚假会议记录进行纠正,并对记录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督查重点,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查“三会一课”相关记录资料,对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纠正“党课皆为书记讲”的思想偏差,同时在责任落实上使真劲、在内容形式上出奇招,确保“三会一课”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针对“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

组织召开新市街道基层组织建设问题整改推进会,针对新市、堰耳沱、新合村等党支部对学、改、做等方面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要求其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由组织办工作人员详细培训。修改完善有关制度,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力”问题

集中传达学习全区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全区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纳入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党员集中学习。坚持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加强对重大事件、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针对性引导。设立舆情信息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舆情预警队伍,制定《新市街道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两道关”。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问题

把党建工作纳入党工委会固定议程,继续坚持党建季度例会制度。2019年第一季度党工委会议议题共30个,涉及党建的议题11个,占比36.67%。2019年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会议大幅度上升,先后组织召开了新市街道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新市街道基层组织建设问题整改推进会、2019年党建工作会和新市街道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场会等。组织新市街道2019年村(社区)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强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和主业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针对“‘党建引领’措施有待加强”问题

党工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新市委发〔2019〕22号),并举办新市街道2019年村(社区)干部培训班,专题培训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对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坚持党建引领,召开新市街道基层组织建设问题整改推进会和新市街道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场会,剖析党建助推集体经济发展上存在的问题,积极探讨解决方式。各村党支部坚持在制定发展规划、拓展经营路子、加强组织建设等方面使真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机关支部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组织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作述职报告和对照检查,会上所有党员均分组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规范和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醒班子成员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杜绝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基本环节不到位、活动流于形式等现象。在今后工作中从严问责,对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照搬照抄”“弄虚作假”等情况严肃处理。

4.针对“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支部组织力亟待提升”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新市街道基层组织建设问题整改推进会,将新市村党支部定为2019年全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实施整改,制定《长寿区新市街道新市村党支部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实施方案》。完成了佳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袁学铃组织关系的转移。

二是加强和规范村(社区)会议补助发放管理,严肃整顿组织生活福利化现象。

三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和新办法,借鉴“枫桥经验”,制定《新市街道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意见》,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严格落实信访接待制、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重大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制等信访工作制度,做好接访和下访工作,打好“感情牌”“人文牌”,持续提升信访问题处置能力,同时强化对信访个案的研究处置和后续跟进工作,确保辖区社会稳定。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工作,全面清退巡察反馈的在“1+3”专项整治中未予清退的部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并举一反三,全面筛查,主动认真开展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清退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和接待标准,制作《新市街道办事处接待清单》,严格接待费用报销程序;进一步规范食堂票据管理。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公款吃请、赠送节礼、购买名特产品和公款违规消费。

三是对存在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宴席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街道纪工委在街道机关、村居干部会上多次传达关于严禁违规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制定并下发《新市街道党员干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办法》(新市委发〔2019〕15号),完善党员干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督查制度,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纠正形式主义顽症痼疾为重点,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针对贫困户入户调查不务实的问题,已督促帮扶责任人整改到位。扎实开展“访深贫、促整改、督攻坚”活动,全面掌握172户贫困户的致贫原因,精准帮扶措施、帮扶路径,着力提升扶贫产业项目规模和收益。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坚持每月定期听汇报、每月集中下村走访,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宣讲会,创新非公党建结对帮扶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干扎实、出效果。纪工委定期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以未脱贫户100%、已脱贫户不低于20%的比例抽查,重点查处帮扶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确保真脱贫、脱真贫;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警醒干部,建立脱贫攻坚责任约谈工作机制,对脱贫攻坚中帮扶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的人及时提醒约谈;一旦发现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和落实政策缩水,严肃追责问责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针对“纪律学习教育抓得不实”问题

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并展开讨论,制定《新市街道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2019年村(社区)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题培训,规范村(社区)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和政策公开,尤其要公开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处置、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关心的内容,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工委书记定期对班子成员、二级班子、村居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并作好谈话记录。组织机关一、二级班子和村(社区)干部到重庆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组织2019年村(社区)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结合街道近年具体违纪案例开展“以案四说”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教育抓在经常、严在日常,不断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2.针对“日常监督管理乏力”问题

一是对全街道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时调整、完善廉洁风险内容、等级、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实现对廉洁风险的常态、长效防控。

二是修订完善《新市街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报销程序和要求,严禁坐收坐支、白条入账、违规借款、大额现金支出和收入长期不入账等情况。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提升管理制度执行力。

三是修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严格国有资产监管。修订完善《新市街道政府采购办法》,严格采购程序,要求采购物品报销一律要附采购公示结果、采购合同和采购清单。

四是严格执行“村账街管”制度,党工委对村级财务管理方面作出严格要求,修订完善《新市街道村级财产管理制度》,并组织村(社区)干部集中培训学习,严禁使用白条报账。

五是驻村干部、财务工作人员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行对村级财务的监管职能。对违法而未清理的党员作说明。建立健全与公检法机关的联系、沟通机制,及时获悉辖区内党员违法情况;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六)党的反腐败斗争方面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组织召开2019年党建工作会,党工委书记从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狠抓宣传思想、统战、意识形态工作,狠抓组织建设,狠抓社会治理,狠抓作风建设和狠抓工作落实等方面对党建工作提出新要求。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宣讲会,邀请区委党校刘维仙老师上了一堂题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党课。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常态、新要求,创新履行主体责任的方式。

2.针对“街道纪工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有差距”问题

纪工委下达书面监督建议书6份,明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整改情况报告,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做到闭环管理。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定期开展村级财务内审,督促财政所尽快完善村级财务审批和监管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执纪,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征地拆迁等领域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节日期间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

3.针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全面推行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报告制度,聚焦干部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等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纪工委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加大问题线索收集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加大对村干部与民争利、以权谋私或私分集体工作经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制定《新市街道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村级工程建设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杜绝村(居)干部“与民争利”。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程序,严禁使用白条报账。

三、坚持建章立制,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党工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巡察办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务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新作为,促进新发展。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扎密扎实制度“笼子”

党工委坚持处理好“当下改”和“长久立”的关系,通过对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审视,举一反三,健全各项制度。并对整改工作中修订完善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到位,确保各项制度发挥作用。

(三)深化作风建设,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基层党组织抓党建促脱贫和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街道经济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发展机遇,积极把整改成果运用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和民生实事等具体工作中,以扎实整改促进工作,以整改成效惠及人民,助推街道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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