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室主要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部: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内监督、作风建设、问责等方面工作。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负责全区追逃追赃工作;负责有关协查事项等。
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
第四至第六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民生监督室:组织协调全区民生领域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等。
案件审理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负责报批、备案和征求意见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复议复查案件的审核处理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等。
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办是区委工作机关,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负责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并对相关议定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督办;承担巡察工作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工作规划、制度建设等工作等。
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名单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力社保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派出监察机构:
区监委派出第一监察室
区监委派出第二监察室
区监委派出第三监察室
区监委派出第四监察室
区监委派出第五监察室
区监委派出第六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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