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主要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财务管理、涉案款物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二)组织部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三)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县廉政教育基地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等。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内监督、作风建设、问责等方面工作。
(五)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等。
负责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的统筹整合以及相关信息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化工作等。
负责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
(八)第五至第七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九)案件审理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负责报批、备案和征求意见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预审工作,牵头对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相关工作等。
(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研究室、法规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举报受理、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等。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计划建议;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负责申诉复查工作等。
(十一)乡村振兴监督检查室
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单位落实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关于乡村振兴法律法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制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乡村振兴项目编制、立项、招投标、实施、验收、报账中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情况;承办乡村振兴中轻微违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以及轻微违纪案件的立案审查,提出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轻处分的建议,重点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以及推动不力、监管不到位等失职失责的情况。
(十二)县委巡察办
县委巡察办是县委工作机关,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县委巡察工作。负责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并对其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组织开展县委巡察工作;承担全县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等。
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名单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规划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县监委派出第一监察室
县监委派出第二监察室
县监委派出第三监察室
县监委派出第四监察室
县监委派出第五监察室
县监委派出第六监察室
县监委派出第七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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