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城口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治平乡原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乡长肖仁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仁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肖仁富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肖仁富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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