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批准,2020年6月下旬至9月上旬,二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对区委编办、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区社会主义学院)、区委党史研究室、团区委、区残联、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经开区信访接待中心、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区水库建设服务中心、国资集团、旅游集团、兴农担保公司等15个区管党组织和棠香街道、龙水镇、珠溪镇、中敖镇4个镇街所辖的8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并对棠香街道党工委开展巡察“回头看”。截止10月15日,区委巡察组对上述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提出了要求。现将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区委编办:
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重视不够,学习制度不健全。落实上级关于机构编制工作要求有差距,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够严。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完善。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区国资委:
学习贯彻国企改革发展会议精神不深入,引领国企发展意识不强。履行国资监管责任不力,尽职担当不够,指导、监督、审批国有企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不够到位,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存在差距。党委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国有企业党建责任未压实,基础工作薄弱。党风廉政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有力,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廉政风险监管有缺失。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机制有待完善。
区统计局:
落实上级有关统计工作部署安排不到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统计职能不够到位,统筹协调和沟通指导不够有力,统计执法偏宽偏软,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统计信息发布缺乏对经济发展的指导性和参考性。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好,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区委党校:
贯彻中央有关党校工作部署不到位,将“党校姓党”贯穿于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各方面做得不够实。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理论传播与主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民主生活会不认真,“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差距。
区委党史研究室: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研究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够,党史育人宣传教育手段单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制度有偏差。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好。
团区委:
落实共青团改革任务有差距,存在行政化倾向。对青年的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联系服务青年能力不强,基层服务平台作用未有效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作用发挥不够好,公益性原则体现不充分。基层团组织建设薄弱,村(社区)团组织功能弱化、边缘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财务管理不规范,校外培训管理制度不完善;党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主题党日制度落实不到位。
区残联: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不到位,服务残疾人教育、就业、安置、康复等残疾人群体民生工作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党组领导作用弱化,党建主责意识不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格。
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有差距。推动金融扶贫工作力度不大,金融扶贫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好,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主动作为、担当精神不足,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警示教育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好。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党支部领导作用弱化,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公务用车平台、机关食堂、低值易耗品管理有差距。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工作指导不到位,管理科学化、服务规范化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牢,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压力传导不够,纪律制度执行不严,物资管理、食堂管理等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成效不明显。
经开区信访接待中心: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不够有力,信访法治宣传、指导办理信访事项、督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不到位。党风廉政和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制度建设不规范,执行不严格;警示教育效果不好;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到位。
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学用结合不紧密,引领特色产业发展不够有力。统筹推进全区畜牧渔业发展有差距,主动担当精神不足,服务养殖企业(户)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不到位,存在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监管不力的情况。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未有效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突出问题整改时效性不强;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区水库建设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化解库区移民信访突出问题效果不明显。履行职责使命不充分,担当作为不够主动,带动移民增收致富效果不明显。执行纪律规定态度不够坚决,部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
国资集团:
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提升国企市场竞争力有差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办法不多。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成员担当作为、凝心聚力、干事氛围有待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防范意识不足,防控体系不健全。资金调度、合同签订、财务报销、现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管理漏洞。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旅游集团:
践行“文化兴区”发展定位,推进旅游发展建设项目进度缓慢,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不到位。对公司及下属企业做大做强措施不实,经营业绩不理想,旅游宣传营销不到位。党委领导作用弱化,议事决策制度不完善,“四步工作法”执行有差距。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不到位,监事会监督职能弱化。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廉政风险把控不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选人用人制度执行有偏差。
兴农担保公司: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不完善、执行有偏差。落实金融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不够,现代企业制度执行不规范,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不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够有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存在廉政风险。党建工作弱化,民主生活会效果不好,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
棠香街道及其所辖村(社区):
落实“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不到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发展思路不清晰,谋划水平不高。党工委领导作用弱化,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够,为民服务有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费用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在资金、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廉政风险。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指导非公党组织建设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扎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龙水镇所辖村(社区):
推进“三大攻坚战”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落实村级“零接待”制度不到位。服务群众工作有短板,引导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力度不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村级财务、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廉政风险。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好。
珠溪镇所辖村(社区):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乡村振兴战略成效不明显,解决征地拆迁等信访矛盾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落实村级“零接待”要求有偏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村(社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弱化,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发展不规范。上轮巡察整改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有力,整改不彻底。
中敖镇所辖村(社区):
贯彻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引领乡村发展有差距。落实“三大攻坚战”成效不凸显,矛盾摸排化解工作不到位;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存在违规发放补贴、报销生活费等情况;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员发展不规范,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程序不规范。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被巡察单位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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