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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垫江县纪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垫江政府网 时间:2020-10-21 09:0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党垫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与垫江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合署办公。

县纪委主要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提醒谈话、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县监委主要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重要问题向县纪委及时报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承办县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监委派出监察室主要职责:根据县监委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垫江县廉政信息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信息的调研、统计和分析等工作;负责廉政网络舆情收集、分析和研判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互联网站建设、维护等工作。

县委巡察办主要职责: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办理市委巡视办交办的事项;传达贯彻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机关和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为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委巡察组主要职责:承担巡察任务,负责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依纪依法地了解有关情况;按规定向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收集整理巡察材料,分析综合情况,形成巡察报告、专题报告、反馈意见等巡察工作材料;审核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办理移交问题线索的情况、开展巡察移交共性问题整治的情况进行了解和督促;办理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纪委监委机关设18个部室,核定人员编制52名。县纪委监委向县级部门派驻13个纪检监察组,核定行政人员编制54名。县监委采取归口方式向乡镇(街道)派出6个监察室,核定行政人员编制28名。下属事业单位垫江县廉政信息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

设立中共垫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五个巡察组。县委巡察办设2个内设机构(综合业务科、联络督查科),核定县委巡察办行政编制5名、县委巡察组行政编制10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县纪委监委本级(含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室、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和县廉政信息中心两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461.31万元,支出总计3,461.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7.19万元、增长61.43%,主要原因是2019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工资关系全部收归县纪委监委统一发放,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46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3.12万元,增长88.3%,主要原因是2019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工资关系全部收归县纪委监委统一发放,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增加,财政拨款相对应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1.31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32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0.42万元,增长55.05%,主要原因是2019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工资关系全部收归县纪委监委统一发放,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82.65万元,占74.68%;项目支出841.9万元,占25.32%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7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为市财政局20198月才下达的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61.3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17.19万元,增长61.43%。主要原因是2019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工资关系全部收归县纪委监委统一发放,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6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3.12万元,增长88.3%。主要原因是2019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工资关系全部收归县纪委监委统一发放,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77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了纪检监察专项资金。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0.42万元,增长55.05%。主要原因是2019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工资关系全部收归县纪委监委统一发放,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委机关严格按照预算进行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7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未及时形成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9.22万元,占87.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52万元,减少1.85%,主要原因是委机关本着节约为本的办公理念,压缩不必要的公用开支。

(2)教育支出6.24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既定计划实施。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2.11万元,占6.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9万元,减少5.4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社保缴费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85.31万元,占2.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5)住房保障支出101.67万元,占3.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2.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4.47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2019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工资关系全部收归县纪委监委统一发放,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公用经费40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8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2019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关系全部收归县纪委监委统一发放,公用经费增加,单位新购4台执纪执法用车,购车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4.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0.8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合理执行预算项目,控制采购成本,降低不必要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1.32万元,增长74.13%,主要原因是为了满足不断增加案件办理工作需求,更好的服务好全县反腐工作,新增购买4辆纪检监察案件办理执法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和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87.9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纪检监察案件办理执法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采购成本,确保公车采购价格合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1.87万元,增长237.6%,主要原因是为了满足不断增加案件办理工作需求,更好的服务好全县反腐工作,新增购买4辆纪检监察案件办理执法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审查调查、执纪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21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为了满足不断增加案件办理工作需求,更好的服务好全县反腐工作,新增购买4辆纪检监察案件办理执法用车,车辆运行成本增加。

公务接待费8.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纪检监察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执纪监督工作和到我县办理审查调查相关案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控制较好。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75万元,减少47.31%,主要原因是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4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8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6元,车均购置费21.98万元,车均维护费5.2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2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增加导致车辆运行经费增加;人员增加导致差旅费、办公费等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万元,增长60.27%,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更快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业务培训类会议召开次数大幅增加,费用大幅上升。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8万元,增长35.95%,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更快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业务培训类会议召开次数大幅增加,费用大幅上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865.2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项目开展实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7个项目仅党员警示教育项目因县监狱廉政建设基地未完成客观原因影响未实施外,其余6个项目均正常实施,且达到预期目标,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相关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万元,执行数为42.5万元,完成预算的86.7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本级培训效果增强。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班2次,参训1000人次,比年度预计培训人数增加700人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训范围全覆盖,业务水平大幅提升。二是上级调训达到预期,2019年组织25人次参加中纪委、市纪委调训,圆满完成预期计划。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委托培训全年计划开展3期,培训80人次,实际只开展了1期,80人次一次培训完成。完成培训次数计划33.0%,主要原因是本级压缩开支,节约成本的理念,将应进行3期培训的人员合并为1期进行了培训。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468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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