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主要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承办区纪委监委信息化工作及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的信息化工作;协助机关党支部加强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党的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二)组织部
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三)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重庆市南川区警示教育基地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内监督、作风建设、问责等方面工作。
(五)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指导全区纪检监察机构的案件办理;负责有关协查事项;负责追逃追赃等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委信息技术的统筹整合以及相关信息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七)第一、二、三、七、八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
(八)第四至六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九)案件审理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负责报批、备案和征求意见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起草有关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负责编纂纪检监察有关政策规定;承办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有关法规工作的请示、咨询、答复工作;负责复议复查案件的审核处理等工作。
(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等。
(十一)区委巡察办
区委巡察办是区委工作机关,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区委巡察工作。负责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并对其决定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组织开展区委巡察工作;承担全区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等。
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名单: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住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交通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应急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文化旅游委纪检监察组
区监委派出第一监察室
区监委派出第二监察室
区监委派出第三监察室
区监委派出第四监察室
区监委派出第五监察室
区监委派出第六监察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