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十二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共组建7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历时2个月,对区直机关工委、区红十字会、区委编办、区大数据发展局、征创公司、黄桷坪街道(9个社区)、华岩镇(12个社区)7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区招商投资局、区政务办7个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近日,区委巡察组向14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黄桷坪街道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理论武装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深入向辖区企业、商户宣传租金、税收、贷款及相关补贴等优惠政策不主动,推动复工复产有差距;落实三大攻坚战有差距,在群众矛盾纠纷排解和风险防范方面不主动;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村(社区)负担繁重,存在会议多、报表多、各类工作群多的问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违规发放信息稿费,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存在混岗任职,干部选拔不规范现象。
黄桷坪街道9个社区
扶贫帮困措施单一,扶贫与扶志结合不好;部分社区宣传惠民惠企相关政策不深入,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办法不多,群众满意度不高;全面推进网格化综合服务管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不力;有的社区主动为民服务意识差,推诿上交矛盾;居务、党务“做资料”“留痕迹”应付检查的现象普遍存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个别社区班子成员责任心和能力有待加强。
区红十字会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不到位,基层组织体系不健全,人道领域助手作用发挥有差距,救助覆盖面不宽;深入基层红十字组织交流少、指导少;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擅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违规集体决策和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上办公会集体研究现象;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不彻底。
华岩镇
扎实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桥梁作用发挥不充分,保居民就业的力度不够,抓落实促发展主动性不强;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不够扎实;推进三大攻坚战部分工作缓慢,对扫黑除恶下沉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应付整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有关书籍清理不彻底;对“涉恶”问题的处置不够坚决;落实基层减负不够,各类群多、对村(社区)考核过频;党委(政府办公)会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严谨,存在以集体决策名义决定违规事项的现象;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违规发放福利和津补贴,经常性谈话提醒流于形式。
华岩镇12个村(社区)
部分村(社区)落实惠民利民政策有差距,扶贫救助程序执行不规范,兑现高龄补贴不及时,漏发补发现象较为普遍;个别村(社区)“三资”管理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村(社区)普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村(社区)大多未明确“三重一大”议事范围,议事决策不够民主集中;“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个别村(社区)党组织党小组形同虚设。
区委编办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形式化、表面化,未结合单位职能抓贯彻落实;主题教育问题后续整改不扎实,未建立内部工作督查落实量化考评机制;服务基层的主动性不够,未深入单位开展编制管理的政策宣传和法规制度学习培训;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不健全,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廉洁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不到位。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学习贯彻党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不到位,标题式照本宣科多、开展研讨交流少;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不到位,历次查找的问题反复整改,整改成效不明显;工作流于形式,原封不动转发市区相关文件,未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抓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建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有差距,班子成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纪工委监督责任缺失,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工会活动福利化的问题;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区大数据发展局
学习传达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走形式,落实中央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决策部署行动迟缓,统筹全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力度不够、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效果不好,督导“云长制”等重点工作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接待费用报销不规范、招商接待制度执行不到位,“竞争性谈判”采购存在涉嫌围标行为;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程序意识、法规意识不强;主题教育活动问题整改针对性不强,对企业需求了解不够、协调解决企业问题不力。
征创公司
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一系列指示要求不到位,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不充分,职能转变不够到位;贯彻落实区委 “五五部署”有差距,部分重难点项目用心用力不够、主导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强,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不及时;工程招投标存在薄弱环节,有拆分和浪费国有资金的现象;压实“两个责任”不到位,资金管理风险意识不足、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内控管理规范化不足,食堂和公务用餐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区住房城乡建委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不到位,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彻底;支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力度不够,拖欠企业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不及时;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监管双重标准,构建公平正义营商环境有差距,存在以罚代管、以罚代改的现象;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群众信访问题解决不及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违规发放劳务费、多发征收奖励金,编造值班加班补贴;党组推进机构改革力度不够,人员职责融合效果不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历年来征收项目未决算,资金账户和闲置资金数量庞大,对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监管不力;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
区生态环境局
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不到位,优化政务服务有差距,承诺办结效率不高;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优化执法效能不够到位,日常巡查、治理不彻底,存在“以罚代管”现象;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环境问题家底不清,遗留问题化解缓慢;服务群众有差距,基层网格作用不明显;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厉行节约不够,公务车管理存在风险漏洞;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聘用人员把关不严;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不彻底。
区政务办
学习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精神有差距,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全进驻工作推动滞后;统筹协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够,“一窗通办”改革试点推广面不大,交易中心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指导督促提升服务效能有差距,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指导窗口提高服务效率力度不够;对公共资源交易遗留问题处理不及时,部分企业保证金应退未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企业存在关联;个别重大事项决策不科学;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
区城市管理局
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深不实,结合职能责任思考谋划不够充分,涉企保证金清退整改不到位;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执法不到位,城市乱象治理不力,城市管理智能化、智慧化推进缓慢;工作重形式、轻实效,存在“以罚代改”现象;对基层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检查督促不力,局下属事业单位及所属公司事企不分、资产资金混用;党委班子自身建设不严实,部分议事决策不严谨;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有差距,意识形态重点领域管控存在薄弱环节。
区文化旅游委
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不全面,相关工作推进滞后;联系文旅企业不紧密,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协调推进旅游品质提升主动性不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到位,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有差距;深入一线开展调研不够,为企服务主动性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变相发放福利、公务接待不规范;党建主责意识不够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班子整体合力不强,推动职能融合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项目采购风险把控不严,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财务管理不规范。
区民营经济发展局
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全面,政策宣传途径少,“五个一”战略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牵头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力度不够,统筹服务、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好,疫情期间服务不及时、不主动;工作作风不实,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不深入,企业帮扶指导不多;奖补资金审批管理存在较大风险,外包方式不合理,审核把关不严;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涉及专项资金审核把关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够,纪检监察组精准监督力度不够;党组织组织力欠缺、战斗力还不强,班子带队伍工作力度不够,统揽协调作用发挥不好。
区招商投资局
对党中央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学习贯彻不深入,政策宣传力度小;围绕职能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差距,资源统筹不够,精细指导不深入,机制建设滞后;工作不够务实,对本单位直接负责项目跟进不力;制度建设重视不够,制定制度照搬照抄;党建主体责任发挥不好,干部队伍建设滞后,支部标准化建设不到位;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到位,单位内部运行管理不规范;派驻监督主动性不强、重点监督不到位。
巡察期间,巡察组还发现了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传达了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巡视巡察整改的新精神,并就如何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巡察整改成效的根本标准,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在落实巡察整改中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准确把握区委有关要求,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针对性,既要从宏观上总体把握,也要对号入座,举一反三、精准整改;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结合职能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将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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