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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 忠县 >>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来源:忠州清风 时间:2020-10-26 11:02


各部室主要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二)组织部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三)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发布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等。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内监督、作风建设、问责等方面工作。

(五)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负责申诉复查工作,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七)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

(八)第八至第九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九)案件审理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负责报批、备案和征求意见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起草和参与有关纪检监察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承办纪检监察有关法规工作的请示、咨询、答复、评估、上报备案、清理、监督检查等。

(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等。

(十一)县委巡察办

县委巡察办是县委工作机关,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县委巡察工作。负责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并对其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组织开展县委巡察工作;承担全县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宣传工作等。

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名单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县监委派出第一监察室

县监委派出第二监察室

县监委派出第三监察室

县监委派出第四监察室

县监委派出第五监察室

县监委派出第六监察室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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