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潼南区委批准,启动十三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本轮巡察共组建5个巡察组,采取“分片包干”形式,对全区22个镇街除“50+9”贫困村以外的245个村(社区)党组织及班子成员、村(居)委会及班子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常规巡察。
近日,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及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中央、市委、区委有关巡视巡察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的重点、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并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相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截至10月28日,区委各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巡察村(社区)党组织是对村(社区)党组织及“两委”成员实施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将聚焦各村(社区)换届以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问题作为巡察重点。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具体见附件《十三届潼南区委第十三轮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全区各村(社区)党组织及班子成员、村(居)委会及班子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驻村“第一书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成员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巡察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反映:
举报电话:023-44568793(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023-81651610(区委巡察办督查科)
附:十三届潼南区委第十三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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