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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丰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丰都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0-10-30 17:25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述、保障党员的权利。

6、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8、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丰都县纪委监委机关设18个职能部室、1个直属事业单位(即丰都县廉政教育中心)、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派出监察室。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丰都县纪委监委(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丰都县廉政教育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涉及监察体制改革,新增了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财务调整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624.82万元,支出总计2,624.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5.13万元、增长48.32%,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人员较上年大幅增加、政策性增支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61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7.96万元,增长48.08%,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人员较上年大幅增加、政策性增支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1.59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2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62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4.76万元,增长49.23%,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人员较上年大幅增加、政策性增支等。其中:基本支出2,206.68万元,占84.19%;项目支出414.54万元,占15.81%。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3万元,下降72.7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底调资部分未发放形成的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24.8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55.13万元,增长48.32%。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人员较上年大幅增加、政策性增支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7.96万元,增长48.08%。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人员较上年大幅增加、政策性增支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31万元,增长6.50%。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大幅增加,追加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办公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23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4.76万元,增长49.23%。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人员较上年大幅增加、政策性增支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94万元,增长6.89%。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人员较上年大幅增加、导致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办公经费及监督执纪项目等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3万元,下降72.7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调资部分未发放形成的结转结余较多,2019年底调资部分未发放形成的结转结余较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6.74万元,占79.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3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大幅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及监督执纪项目经费增长。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2.06万元,占12.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56万元,增长41.56%,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养老保险等、年中追加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及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113.57万元,占4.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8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增人员的同时增加了人员医疗保险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8.85万元,占3.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7万元,增长22.67%,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增人员的同时增加了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6.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5.56万元,增长89.35%,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人员大幅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5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60万元,增长60.64%,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大幅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物管费、福利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 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 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3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 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 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83万元,主要用于执纪执法办案、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0.35%,主要原因是办公室加强派车管理、合理安排出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4万元,下降4.20%,主要原因是办公室加强派车管理、合理安排出车。

公务接待费7.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纪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执纪执法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万元,下降18.92%,主要原因是今年继续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1万元,下降19.36%,主要原因是今年继续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53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 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9.9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福利费、培训费、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84万元,增长84.41%,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大幅增加,导致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较上年增长较大。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0万元,下降42.06%,主要原因是坚持了精简会议、节约办会的原则。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4万元,增长110.77%,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为贯彻落实中市纪委相关精神,开展全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执纪执法办案能力,又因为我委人员因体制改革增加,所以培训费用增长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59%。主要用于采购执纪执法办案设施设备和派出派驻机构办公设施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414.5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按预期投入,资金安排使用合理,各产出目标达到预期,效益较好,绩效自评得分较高,符合项目预期。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执纪审查调查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执纪审查调查完成年初市纪委、县委既定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5.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主动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7次,二是健全完善专题报告、述职述廉、约谈等制度10项。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不深,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亟待提高;二是探索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的方法措施不多;三是把握合署办公条件下的纪法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到凡重要问题必请示、凡重要工作必汇报、凡重要情况必沟通,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二是严格按照中、市要求,持续深化 “三项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把监督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第一职责,基本职责,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监督质量。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执纪审查调查经费

 

联系人及

电话

 

涂志勇

70605621

 

主管部门

 

中共丰都县纪委

 

预算单位

 

中共丰都县纪委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300

 

298.98

 

305.26

 

100.02%

资金超预算安排6.28万元,由县巡察办运行结余经费补充

 

年度总体

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受理信访举报,进行初步核实,完成线索处置,办理立案案件。完成市纪委、县委相关目标要求。

 

受理信访举报,进行初步核实,完成线索处置,办理立案案件。完成市纪委、县委相关目标要求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主动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

≥7次

7次



健全完善专题报告、述职述廉、约谈等制度

≥10项

10项



创新监督方式

%

≥100%

100%



提高监督质量

%

≥100%

100%



群众满意度

%

90%

86%



 

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060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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