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2日至6月1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7月2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有短板”的问题。一是督促各部门落实《关于认真落实市政府交办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二是经与市级部门沟通,不将发布办事指南的数量作为我区2020年政务服务效能水平评估考核依据。
针对“对重要事项研究有缺项”的问题。一是制定《党组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好“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党组对“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政府职能转变等重点工作的研究。
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专题学习《重庆市渝中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二是积极与区人社局沟通对接重点岗位工作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督促交易中心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重点岗位轮岗事宜。
针对“服务群众不够细致”的问题。一是根据中心大厅服务区域调整情况,重新调整大厅多媒体触摸屏展示内容,及时更新发布信息数据和有关标志标识。二是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梳理形成纸质二维码办事指南,明确自助服务终端设备11月中旬前到位并调试运行。
针对“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召开财务工作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明确财务报销工作要求。二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对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渝中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3883926;邮政信箱:渝中区和平路1号星河商务大厦3楼;邮编:400010;电子信箱:2170076065@qq.com。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