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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璧山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0-11-18 11:02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区纪委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区监委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单位构成。区纪委为区委纪检监察机关,下设15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纪检监察室;十个派驻机构,四个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1个:巡察事务中心。

机关现有行政编制56个,实有51人,工勤编制3个,实有3人;派出监察室编制15个,实有13人;巡察事务中心有事业编制8个,实有8人;区委巡察办编制不在我部门,5名实有人员的相关经费由我部门编制预算并列支。我机关有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其中行政编制15人,实有11人,参公编制25个,实有24人,纪检监察组人员相关经费均在驻在部门预算并列支。

区纪委不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5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8.2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55.36万元,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694.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及机关运行费用相应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050.2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留置场所建设等项目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5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894.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87万元,住房保障73.3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55.36万元,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694.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及机关运行费用相应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05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留置场所建设等项目预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8.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8.22万元,比2019年减少135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12万元,比2019年增加694.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82.1万元,比2019年减少205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留置场所建设等项目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异地办案、巡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留置场所运行维护等重点工作。

区纪委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91万元,比2019年增加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同;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19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比2019年增加30万元,原因是监委转隶等增加了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2.64万元,比上年增加192.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3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82.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1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方式:023-4142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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