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批准,市纪委监委对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周小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小强丧失理想信念,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在案件办理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周小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小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九龙坡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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