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纪委通报1起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被问责典型案例
来源:巫溪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0-12-04 16:42
巫溪县原房地产管理处处长李勇,副处长董泽冰、邹欣海等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的问题。2013年至2016年,重庆市巫溪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原工作人员鲁昌军,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共计220万余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借予他人及日常开支等。2019年5月,鲁昌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1月,鲁昌军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时任县房管处处长李勇,未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导致物业科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对于鲁昌军挪用公款问题,应负重要领导责任;时任县房管处副处长董泽冰,在分管物业科工作期间,执行《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不力,对物业科检查督促工作不到位,对于鲁昌军挪用公款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时任县房管处副处长邹欣海,对物业管理职能职责不清楚,对物业科工作监管缺失,对于鲁昌军挪用公款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9月,邹欣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董泽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勇受到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