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文
1.发文程序:文件初稿→部室主任审核→协管、分管领导把关、签批意见→委机关领导签发→办公室(案管室)登记、确定文种、编号→拷盘交办公室排版定稿→经办人校核→办公室印刷、装订、分发、存档。
2.文件校对实行两校复审制。所有文件、材料由校核人签字,并送部室负责人复审把关签字,方能印刷,以确保无误。
3.所有发文附“发文处理笺”,笺中所有项必须完整填写,文稿登记→印发→存档全过程的各环节履行签字手续。
4.定密要求,文件秘级按保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由分管副书记审定。
5.时限及密件要求,上午送办公室的文件下午印发;下午送办公室的文件,次日上午前印发;急件急办;谨慎印发涉密文件,如确需印发,一般以纸质件信封分发,并要求领件人签字登记。
(二)收文、收电
1.收文程序:办公室下载、登记→办公室主任签拟办意见→领导批示→将领导批件复印分送承办部室→有关部室按领导批示办理(登记、交办、催办、督办、反馈)→注明办结情况并反馈委机关领导→办公室存档。
2.办公室当天收文当天登记、分办,及时送委机关领导批示。
3.文件办理过程中和办结后,办公室负责跟踪,有关部室将办理结果以行文或回执方式处理的,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后向有关单位回复。
4.所有办文都应附“处理笺”,从文件的分办到存档的各个环节都应履行签字手续。
5.需联合发文或“两办”发文的,由承办部室自行填写按程序审签,办公室负责跟踪,掌握情况。
6.电话通知实行谁接听谁记录,由接听人将电话记录转办公室按收文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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