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map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Baidu
map
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 酉阳县 >> 更多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酉阳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0-12-09 14:16

 

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县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与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合署办公,县纪委监委共设16个部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县纪委监委派驻11个纪检监察组、县监委派出9个监察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廉政教育宣传中心、酉阳县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机构改革本单位不涉及。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342.98万元,支出总计2,342.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2.94万元、增长212.3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监察室人员共计70人;二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划转了4辆执法车。三是提高了公务费和小车经费预算标准;四是增加了水电费、物管费、培训费、会议费、维修费、办公经费等单项定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及医疗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了扶贫驻村工作经费、监察体制改革经费等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46.18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29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6.76万元,增长206.2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监察室人员共计70人;二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划转了4辆执法车。三是提高了公务费和小车经费预算标准;四是增加了水电费、物管费、培训费、会议费、维修费、办公经费等单项定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及医疗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财政拨款收入2,296.80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46.18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34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9.12万元,增长232.8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监察室人员共计70人;二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划转了4辆执法车。三是提高了公务费和小车经费预算标准;四是增加了水电费、物管费、培训费、会议费、维修费、办公经费等单项定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及医疗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了扶贫驻村工作经费、监察体制改革经费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039.37万元,占87.04%;项目支出303.61万元,占12.96%;。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1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底没有人员调资和市级拨的专项办案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42.9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92.94万元,增长212.3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监察室人员共计70人;二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划转了4辆执法车。三是提高了公务费和小车经费预算标准;四是增加了水电费、物管费、培训费、会议费、维修费、办公经费等单项定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及医疗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了扶贫驻村工作经费、监察体制改革经费等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46.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6.76万元,增长206.2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监察室人员共计70人;二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划转了4辆执法车。三是提高了公务费和小车经费预算标准;四是增加了水电费、物管费、培训费、会议费、维修费、办公经费等单项定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及医疗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6.80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46.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27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将财力不足部分调整为预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1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9.12万元,增长232.8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监察室人员共计70人;二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划转了4辆执法车。三是提高了公务费和小车经费预算标准;四是增加了水电费、物管费、培训费、会议费、维修费、办公经费等单项定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及医疗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了扶贫驻村工作经费、监察体制改革经费等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46.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27万元,下降3.99%。主要原因是将财力不足部分调整为预拨。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1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底没有人员调资和市级拨的专项办案经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8.07万元,占79.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06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将财力不足部分调整为预拨。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5.63万元,占10.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35万元,下降6.60%,主要原因是将财力不足部分调整为预拨。

(3)卫生健康支出100.47万元,占4.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8万元,下降4.81%,主要原因是将财力不足部分调整为预拨。

(4)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将财力不足部分调整为预拨。

(5)住房保障支出100.80万元,占4.3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9.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9.60万元,增长226.70%,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监察室人员共计70人;二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划转了4辆执法车。三是提高了公务费和小车经费预算标准;四是增加了水电费、物管费、培训费、会议费、维修费、办公经费等单项定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及医疗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了扶贫驻村工作经费、监察体制改革经费等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83.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91万元,增长270.1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监察室人员共计70人;二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划转了4辆执法车。三是提高了公务费和小车经费预算标准;四是增加了水电费、物管费、培训费、会议费、维修费、办公经费等单项定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及医疗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了扶贫驻村工作经费、监察体制改革经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通讯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临时人员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7万元,增长32.6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派驻纪检组、派出监察室人员共计70人。二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划转了4辆执法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99万元,增长43.98%,主要原因:一是调入派驻纪检组、派出监察室人员共计70人。二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划转了4辆执法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3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0万元,增长52.96%,主要原因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划转4台公务执法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57.03%,主要原因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划转4台公务执法用车。

公务接待费7.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到我县案件调查、接受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万元,下降22.3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标准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标准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8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1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水电费、咨询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91万元,增长270.1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监察室人员共计70人;二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划转了4辆执法车。三是提高了公务费和小车经费预算标准;四是增加了水电费、物管费、培训费、会议费、维修费、办公经费等单项定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及医疗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了扶贫驻村工作经费、监察体制改革经费等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8万元,增长2,319.35%,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系统人增加,大型会议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6.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系统人增加,对新进人员的各种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尚差的办公电脑、监控设备等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303.6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很好地完成了项目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第二轮危旧房改造专项监督检查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

夏健全:19923086605

主管部门

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单位

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

总金额

13

13

13

100%


其中:市

级支出






补助

区县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酉阳自治县2018年-2020年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纪委成立9个专项检查组,103名纪检干部对桃花源街道等9个乡镇2017-2018年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已按目标对9个乡镇64个村464个组进行检查,走访老党员、村组干部和普通群众591人次,检查危旧房改造对象1191户。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走访

人数

500

591


检查对

象户数

1100

1191


合计检

查率

%

30

35


发现整

改问题

300

325


其他说明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第二轮危旧房改造专项监督检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发现需整改问题325个。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只能以点带面。下一步将针对专项检查制定更合理的时间和方案,为各种专项检查提供更好的参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2751,邮箱:1540739866@qq.com。

 



纪委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