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批准,2020年7月15至2020年9月18日,十三届潼南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共派出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医保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10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近日,区委各巡察组陆续向上述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各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区人民法院党组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监管不够有力;领导干部轮岗交流不够;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案件办理质量不够高,“执行难”问题较为突出;民事审判“超审限”问题依然存在;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民主生活会效果不佳;党组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够严格。
区审计局党组
党组政治统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审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偏差,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区司法局党组
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抓思想建设、意识形态、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律师行业监管缺乏有力手段;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宽松软;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效果不佳。
区应急局党委
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及部署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够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力度不够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够严格,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不足;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较为谈薄,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区城管局党组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视察讲话精神不深不透;党组政治统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的组织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意识形态工作缺乏部署;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充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日常监督不够到位,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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