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8日至6月10日,十四届区委第十轮巡察组建4个巡察组,分别对璧城街道党工委、区经济信息委党委、大兴镇党委、区林业局党组、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区商务委党委、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7月,区委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各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开展了整改。现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予以公布。
一、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中共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五、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六、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委员会委员会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七、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八、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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