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批准,2020年11月中旬至2021年1月中旬,十四届璧山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对璧山高新区党工委、璧山中学党委、区职高(璧山职教中心)党委、大路中学党委、两山公司开展常规巡察,对正兴镇党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区审计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近日,区委巡察组陆续对上述党组织(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提出了要求。现将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璧山高新区党工委:聚焦“高”“新”两篇文章,发挥经济增长极和创新驱动新引擎作用存在差距,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璧山)建设不够主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生成能力还不够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有差距;污染防治工作存在不足;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权力运行监督管理不严不细;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党工委议事决策制度不够完善;督促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
璧山中学党委:落实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把党的领导融入学校治理结构之中、让教师安心从教要求还有差距;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存在廉洁风险。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和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要求不到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区职高(璧山职教中心)党委:办好人民满意的中等职业教育有差距;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着力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履行主体责任有偏差;履行监督责任不够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不够严格;日常管理和风险防控有缺漏。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建工作有弱项;履行选人用人责任不到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大路中学党委: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够到位,打造“为人师表、以德育人”高素质教师队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有差距;落实厉行节约、规范执行食堂安全保卫制度持续用力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实;财务管理和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生活不够扎实;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够好。
两山公司:落实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彻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要求有差距。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存在不足;日常管理存在差距;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不够到位。发挥企业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够有力,落实国企党建“四步工作法”不够到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够严格;推进公司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存在不足。
正兴镇党委:推进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差距;开展“以案四说”未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抓基层党建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在上次巡察整改方面,存在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不够到位、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还不实不细问题。
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固;履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职责不够扎实;推动城市品质提升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干部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有差距;财务和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廉洁风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严格;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上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用力不够。
区审计局党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不够到位;政治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效果不够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偏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廉洁风险防控不够到位;党组织建设工作着力不足,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格;上次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整改不到位、不深入问题。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被巡察单位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机关处理。
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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