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市镇人大主席李彬等人履行工作职责不力的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3月,杜市镇原副调研员李兴明利用担任杜市镇财政办主任(负责人)、出纳的职务之便,挪用大额公款归个人支配使用。2018年6月,李兴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杜市镇财政办两任分管领导李彬、张昌永在分管财政办期间存在未督促会计、出纳有效对账,未全面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考核,存在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问题;杜市镇政府两任镇长刘冀川、石庆国,在核对李兴明报来审签的财务支出审查不够仔细,存在对李兴明管理不力的问题;杜市镇两任党委书记江波、罗科华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对财政支出限额的议事制度,存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杜市镇纪委书记李秋在日常监督中不够深入,存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张渝作为杜市镇财政办机关会计,虽发现镇财政办银行专户账和机关账的数据一直对不上,却未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也未与出纳、银行专户会计进行定期盘点账目、有效对账,基本未履行会计对出纳的监督责任。2019年4月,李彬、张昌永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刘冀川、石庆国、江波、罗科华、李秋被通报批评;2019年3月,张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区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丁焱堂等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区总工会调研员陈国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保管的一张公务油卡用于购买烟酒、私车加油等个人消费。2019年4月,陈国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丁焱堂,在主持区总工会日常工作期间,对工会人员的管理教育存在薄弱环节,对相关财务及公务加油卡管理不严,没有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存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时任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存在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4月,丁焱堂等人受到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处理。
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深刻反思,进一步提高认识,牢牢把握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日常监督,铁面执纪,保质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典型问题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区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的行为,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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