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1日,十四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4个巡察组完成对10个被巡察党组织(单位)的巡察进驻,至此,十四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全面展开。
经区委批准,本轮巡察采取“一托二”“一托三”方式,对区委办公室(区委研究室、区委机要保密局)、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区政府办公室党组、区政协机关党组、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党委、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区侨联等10个区管党组织(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时间为2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同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
区委巡察办在本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后,集中组织了区委各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近日,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分别参加被巡察单位动员会并作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委巡察组组长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被巡察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常务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讲话。
根据要求,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区委十次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区委重要工作安排,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全面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本轮巡察特别强调,区委巡察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涉及璧山区问题的整改,做到边巡察边整改;要加强对中央巡视重庆反馈意见涉及璧山区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单位)真改实改、改彻底;要加强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确定了接访地点,设置了联系电话和举报箱,方便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反映情况,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0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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