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潼南区公安局桂林街道原派出所副所长何胜富、民警王晓虎在办理毒品刑事案件中,不认真履职的问题。2017年,在承办周某辉、刘某涉及的毒品刑事案件中,时任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桂林街道派出所民警王晓虎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搜集关键证据,导致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对案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相应人员逃脱了刑事法律的追究。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桂林派出所副所长何胜富作为刑侦工作的分管领导,未及时发现该案在取证过程中存在的瑕疵并指导承办民警补查补证,不认真履职。2021年3月,王晓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何胜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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